在贍養老人問題上應該怎么處理
可以以老人名義到法院起訴,要求其他兒子盡贍養責任。理由如下:
1.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借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 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盡量住在一起好些,有的人覺得適當給點生活費,偶爾去看一眼就是在很孝順的贍養老人。
就我自已親身經歷的來看老人對物質要求沒有年輕人高,但他們內心感到孤獨,怕寂寞 需要兒孫的陪伴。我的公公幾兄妹對他們的母親就是,有的一個月看一兩次,我公公對她更是不聞不問的。奶奶一直跟我們住在一起直到98周歲世的。我的親生父母也是一直跟我弟弟住到去世。
這是一個非常沉重但是又不得不回答的問題。
中國現在十四億人口,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了2.5億。如何讓這兩億多老年人過上幸福生活,是擺在社會和每個家庭面前的現實問題。
養兒防老,從道德層面上講,這當然是養老模式的首選;但遺憾的是,獨生子女(現在的某些70后和80后),他們怎么承擔這份重任呢?——夫妻小兩口怎么能夠同時照顧四個老人?
另外,子女不在身邊怎么辦?即使工作就在同城,但是自己的小家庭都忙得團團轉,怎么照顧老人呢?如果老人是“失能”或者“部分失能”呢?
更有那些“失獨”或者無子女甚至一輩子單身沒有家庭以及兄弟姐妹的人,誰來為他們養老?他們的未來在哪里呢?
恐怕這個時候就需要有“中國特色”了——發揮政府、社會力量等各方面積極因素,使養老模式多元化;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
既可以養兒防老,也可以“居家養老”(社區提供上門服務),還應該大力提倡福利院養老(集中養老)和“醫養結合”(同時提供養老和醫療服務)。
如何養老,關鍵是思想轉變,不僅僅兒女要轉變,而且老人們更加要轉變——福利院并非就是老年人的地獄;子女送老人去福利院也并非就是“不孝子孫”或者大逆不道。
其實有不少去了福利院的老人都是樂不思蜀的——即使兒女雙全,但是各個工作忙,或者根本就不在同城居住,在家里養老更加孤獨——死了都沒人知道!
社區食堂,其實也是一個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政府補貼,專門為八十以上或者“部分失能”老人提供送餐服務,也不失為一種積極可取的模式。
另外,養老護理員的缺口據說有兩百多萬;如果政府能夠提供適當的培訓和相應的工作報酬;同時增加福利院的床位,將是一項深得民心的舉措。
福利院,應該是養老的首選。
應當從精神、生活、情感等各個方面對老人進行贍養。
憲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都規定了子女對于父母的贍養義務,但具體如何贍養,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一、安排老年人有合適的住所,不能強迫其住在條件惡劣的房屋,不能侵占老人現有的住所,也不得將該類住所擅自改變產權屬性或出租,而且子女應當對老人的房屋進行維修。
二、子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理由拒絕贍養,如果真有履行贍養義務,老人有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三、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如果老年人想要離婚,或是喪偶后想要再婚,子女只有作為家人提出意見的權利而沒有決定的權利,不得以不贍養進行威脅。
四、子女不僅要從物質上贍養父母,而且要在精神上照顧父母,錢不是萬能的,有時候親情更重要。
五、如果子女不與父母一起生活,應當根據父母的實際需求以及子女的承受能力,給付父母一定的贍養費,如果有兩個以上子女,可以共同分擔該費用。
我感覺贍養老人是必須的,分幾種觀點,看看自己適合那個,以前孩子多,可以輪流扶養,比如說,5.6.7的還有8.9個得孩子,以前大多數都是,最少也3.4.個,這些孩子大家都互相商量一下,怎么養,最好別鬧意見,,相互體諒吧,現在,有不少獨生子女戶得,這樣子負擔就比較重了,如果兒女體格健壯的還好,要是兒女身體有病得,這樣子就很麻煩了,父母晚年就地靠社會救助來生活,去敬老院,托老院就不太好進了,如果父母有工資得可以交托老院費用,如果農村老年人沒有工資,就靠那100.多塊錢的社保,就進不去了,這都是很現實的問題,這樣的就靠國家來照顧了,另外,還要征求老年人自己的想法,尊重她們的選擇,以上幾種這是我個人得想象力,有得是這種情況。還有,作為子女得,有沒有能力都必須贍養老人,這是責任,父母把我們拉扯大也不容易,在那個年代,比現在差遠了,生活方面,各個方面都不去如現在,那么我們還提什么條件,不孝敬他們呢,我感覺我們還是要贍養老人。
在贍養老人問題上應該怎么處理?
答,對癥下藥、因人而異。俗話說,澆樹澆根看人看心,老人說什么做什么并不重要,心中的真實想法和愿望才是最重要的。
正確地把握照顧贍養的方法,首先要吃準老人的思維路線圖及核心動機,全面深刻摸透老人的真實想法,大力支持健康向上、積極有益的要求,堅決制止隨眾擾民、跟風上當的癡行。照顧贍養老人重在慎始,花大力氣去防患于未然。幫助老人在日常生活中判斷是非,分清真偽,對于老人的生活習慣中的新動向,要倍加關注。
其次是要準確把握照顧和贍養的方向,也就是作為子女的我們應該怎么做?我個人曾經努力的方向是讓老人“三心”:開心、放心、寒心。開心大家都懂,就是高興,沒有愁事,我們盡量不要惹他們生氣。放心就是要把我們自己的小日子過好,讓我們自己的小家庭安定團結、和和美美,不要老人提心掉膽,要讓老人以我們為安。寒心就是當老人誤入歧途時,一定要毫不留情給予打擊,不要給他們任何可持續的余地,要讓他們為自己不顧主客觀條件的想法感到寒心和絕望。要當老人鉆牛角尖的門衛和死胡同的保安。
最后是要與時俱進,讓老人跟時代同行。記得2017年春節前夕,有位安徽淮北的大爺,在上海南站買回程車票,連續三天在人工售票處排隊沒有買到,最后給南站工作人員下跪,請求幫助購票。這件事在今日頭條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有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了這位大爺在蘇州工作的女兒,這個指向我是贊成的。大爺的女兒沒有照顧好自己的父親,沒有意識到老父親的能耐與智能手機時代脫節,在生活中所帶來的阻力。時代發展越來越快,老年人對新生事物的領會越來越慢,與時俱進已成為子女照顧瞻養老人的重要課程,要么教會老人自己去做,要么幫助老人去做,要么代替老人去做,反正不能讓自己的父母在未患老年癡呆的情況下,就成為時代的棄兒。回答完畢,僅供參考。
每一個人有小也會有老的一天,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養大,父母老了贍養父母是每個做子女的責任也是義務。那到底要怎么贍養老人呢?
每個家庭情況不一樣,計劃生育前一對夫婦都是生三五個子女,大多數家庭子女們都是很孝順的,有能力的把父母接到身邊,沒能力也經常抽空看望父母,為父母買一些營養品,父母癱瘓了做兒女的輪流服待。不孝順父母的兒女也有,幾乎很少很少。
自從實行計劃生育后,大多數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家庭占90%以上,這就給贍養老人帶來了壓力。特別是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女兒的家庭,女兒長大后出嫁了,倆個老人孤單無人在身邊關照,就成為了社會問題。那到底怎么贍養老人呢?在筆者看來,特別是一對夫婦一生只生一個女兒的家庭,一是:國家要提高補貼待遇。二是出嫁的女兒把父母接到身邊,如果男方家庭容不下女方家老人,可以單獨在附近為老人租房子,一來女方工作之余可以照看老人,二來趁女方父母能動的時候還可以關照女方的孩子。現在國家提倡生二胎,二胎生過后也需要兩邊的老人共同照看。三是對于社會上的孤寡老人,政府派人接到敬老院養老,同時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以及企業的捐贈款。
我沒有文化,咱們用老百姓的話說話吧。
贍養父母是每個兒女的責任和義務。
到底怎么樣算贍養老人呢,我覺得不要摳字眼了,說明白就是你怎么樣對待自己年邁的父母。父母老了你管不管的問題。人都是有雙重父母,男人岳父岳母也是父母,女人公公婆婆也是父母。這么明白的道理根本不要多說,夫妻們都是要孝順父母。
現在孩子們多的家庭不多了。農村是兩個孩子家庭,城市現在是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家庭現在是大多數。
贍養父母應該是在父母年老體弱的時候最明顯。父母年齡大了需要人幫助。
我娘活了97歲,我們兄弟姐們,沒有誰提出贍養老娘的問題。自己的老娘自己應該養。我娘一輩子沒有工作沒有工資。
現在有的人應該說特別自私。家里就兩個孩子,兒媳婦也覺得小姑子礙事。
我是老年人,我覺得我還沒有遇到贍養問題。我有退休金,老兩口現在能自理,現在還用不著誰贍養。我相信我的孩子們都會管我。我也會遇到以后不能自理誰照顧的問題。我相信自己的孩子們。
我看了廣東,北京社區老年人食堂報道。也看了民政局養老問題的解釋。我也看到了國家要出臺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老年人只要解決了自己不能自理的時候吃飯問題。老年人不會給孩子們添麻煩。
現在誰也不要用道德說誰,我覺得應該是看誰是有良心的人。善良人家的孩子都孝順。
我覺得現在老年人居家養老的人還是大多數。真正到養老院的人還是不多。
我盼望著我們小區有老年人食堂 ,沒有老年食堂,家門口有了買菜的也行。
我覺得贍養就是管不管。給爸爸媽媽打個電話也行。爸爸媽媽放心就知足啦。孩子們別找理由,有時間常回家看看爸爸媽媽吧。
長期照顧老人,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沒有過長期照顧老人的體會,是不會理解照顧老人的人的內心的。誰都能說使老人愛聽的話,誰都會說老人愛聽的話。但長期照顧老人的過程中不是說點兒好話就行的,久病床前還無孝子呢!一般的就是投其所好,愛吃肉的就多給做點兒肉吃,愛吃魚的就多給做點兒魚吃,愛吃素的就多給做點兒素的吃,愛葷素搭配的就做點兒葷素搭配的吃。等等。有時候老人發點兒脾氣就讓他發點兒脾氣,但不能都順著老人。因為你老是順著他 ,他就認為你老是不對。因此與老人相處好也是一門藝術。
現在人們為了為生活為了事業都很忙,兒女們想留在身邊孝順父母但大多數人做不到,就是住在一地的也很難做到天天陪在老人身邊。所以現在養老能自理自力的:1,如果是單身的老人,可以由二,三個性格相似合的來的老人互助養老,吃住一塊,費用共擔。這樣誰有了頭疼腦熱互相也有一個照應,也有個人通知兒女。2,是由政府出面,也就是社區管起來,讓老人居家養老,但社區要有傳人負責這些老人活動的信息,老人和服務人員要保持信息暢通,如有老人有病或有事隨時能找到人。再辦一個老年人食堂,讓那些不愿買菜做飯或不會做飯的老人有熱飯吃。3,對不能自理的老人,當地政府應在政府辦的養老院把這些人養起來。有了上面的養老方式,兒女們能安心工作,在工作之余兒女可隨時看望父母。這也是與時俱進,應勢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