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怎么處理
歸根結底,騙婚主要是騙彩禮的,所以,我覺得沒有感情基礎就不要結婚,別閃婚,別網戀,正正常常的經別人介紹,或者自己追求一個女孩,如果女孩不是張口閉口問你要錢,或者讓你買東西的,那么就可以帶去見父母了,聘禮,和嫁妝應該是相對應的。最后錢要在新婚夫妻手中,錢可以給了媳婦,但不能給了丈母娘。陪嫁也一樣,這些都算夫妻共同財產,先領結婚證,再辦酒席,酒席上收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以后夫妻感情不合要離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就把財產平分了。也就不存在騙婚的了。別見了一個女的沒有深入了解就倉促結婚。那被騙的幾率就很高了。
?首先把心態放好,冷靜和克制沖動,以和為貴。分析情況,騙婚是因為什么,如果是騙錢玩消失的話,可以直接報警讓警察處理。然后采取以下措施:
1. 先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對方不同意,就再想其他辦法,尋找突破口。
2.如果想了其他辦法也協商不成,就只能選擇去打官司,但最好能夠庭外和解,實在不行就實行打官司吧。
3.綜合以上發生情況之前,可以當面找律師或者咨詢,把情況都說明白給律師,看他能給出什么建議和幫忙。
騙婚,也叫婚姻詐騙,以婚姻為幌子和誘餌來騙取財產,然后一走了之。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程序進行婚姻詐騙的,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針對“合法”的婚姻詐騙作出詳細的規定。那么遭遇騙婚如何處理?
(1)刑事救濟途徑
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材料后發現有犯罪事實,且詐騙金額在2000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但因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匿,公安機關無法在短時間內將之追捕歸案,造成刑事案件無法處理,其騙婚行為也無法從事實和法律層面進行認定,進而受害人的婚姻關系也無法定性,勢必造成該騙婚婚姻關系長期處于待定性狀態,期間受害人將無法重新締結新的婚姻關系。
(2)民事救濟途徑
如果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后,查明涉及騙婚事實,因涉及詐騙犯罪,法院應當立即中止訴訟,并將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這樣又回到了前文所述刑事救濟的困境。為此,當事人如果急需了斷這段婚姻關系,只有違心隱瞞騙婚事實,僅以婚前認識時間短、婚后性格不和、一方下落不明、雙方未真正建立起夫妻感情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方面入手。審判實踐中,多是以雙方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解除婚姻關系。
因此,遭遇騙婚可從刑事、民事途徑出發來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應該嚴懲,騙婚騙的不僅僅是錢,更是一個家,或許因此就耽誤了一生,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一個女的,離婚兩次,開一家婚姻介紹所,平時喜歡打麻將,小伙子四十歲左右沒有結婚,花幾萬的介紹費介紹對象,該女子以處對象的名義和男子交往,前前后后借小伙子差不多有十萬塊錢,最后兩個人沒成,這女的又不愿意還借來的錢,男的因為當時處對象也沒有任何憑證,索要無果后選擇了很極端的方式。
1、刑事救濟途徑,如果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材料后發現有犯罪事實,且詐騙金額在2000元以上就應當立案偵查,但因犯罪嫌疑人已經逃匿,公安機關無法在短時間內將之追捕歸案,造成刑事案件無法處理,其騙婚行為也無法從事實和法律層面進行認定。2、民事救濟途徑,如果當事人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后,查明涉及騙婚事實,因涉及詐騙犯罪,法院應當立即中止訴訟,并將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