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購房如何單獨所有
單獨所有是指夫妻雙方僅一方擁有。
1、如果房產證上注明單獨所有那說明是對方個人所有,也就是說房產所有權百分百歸他個人。
2、首先婚前買房婚后取得房產證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3、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說實話講,看到你這樣的問題,心里真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既然已經成為夫妻,所買的房產還要歸自己單獨所有,不知道你們是怎樣成為夫妻的。
假如你們沒有結婚,你把婚前房產登記為自己一個人所有,并在領取結婚證前,和對方明確這些房產是你個人的,是婚前財產,不管今后遇到什么事,都只能你自己一人獨有,只要對方愿意接受,是可以的。
而現在,你們已經成為成為合法夫妻,所購房產,你仍然希望是歸自己個人所有。就算購買房屋所花的錢都是你自己掙的,對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也不能忽視,也不能因此而新購房產只能屬于你自己一個人所有。有這樣的想法,夫妻還能夠共同生活在一起嗎?你們還稱得上有感情嗎?如果沒有了感情,何不離婚,到時候,你再購買多少房產,都是自己單獨所有。
夫妻需要的是相互攙扶,如果因為財產而失去對對方的信任,就試圖把自己的財產和利益最大化,不能不說是夫妻之間的最大悲哀。更直接地說,你的配偶找到了你的最大悲哀。你可以自私一點,但決不能如此自私。
我所說的話可能重了一點,請諒解。但是,說的都是實話。夫妻之間的感情,決不能為利益所綁架、為財產所綁架。
婚后買房要歸一方個人所有,可按下列方式辦理:
1,用婚前存款購買。根據法律規定,婚前存款歸個人所有,屬于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用婚前存款購買房產,雖然其于婚后購買,但不過是個人財產形態的轉化,即個人財產由貨幣形態轉化為房屋即實物形態,因此,用婚前存款購買房產應仍屬個人財產。
2,夫妻約定所購房歸個人所有。根據規定,夫妻可約定婚后財產歸一方所有。因此,如果有此約,則婚后購買房產仍可歸一方個人所有。
3,以一方個人名義負債購房,并與夫妻另一方約定為一方個人財產。
4,由第三人如父母贈與房屋,并在贈與合同中約定該房產歸受贈者一方個人財產。
我們都知道夫妻雙方在婚后的各項收入都屬于婚后共同財產。那么婚后買房也屬于雙方的共有財產。很多人就說了,其實婚后買房還貸的錢都是我個人出的,應該歸個人,但是,既然結婚就必須遵守婚后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的規定。
難道事情就沒有轉機了嗎?
其實有,之前我也寫了文章,剛好了解了相關法規。
只要夫妻一方可以證明,婚后所購置的房產,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的,那么產權就可以歸一方所有。
所以,如果想將產權辦理為個人所有,那么建議在婚前做好財產公證,明確個人的婚前財產,這才在以后出問題的時候好舉證。
您好!婚后買的房子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僅要看房產證登記情況,還要看出資的情況。但通常來說,婚姻存續期間買房,若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即使只有一個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如果房子是產權登記方用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全款購買的,那房產仍然屬于其個人財產。但如果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如何判定是用個人婚前財產?通常要求是資金流向清晰,建議做到專款專戶。如果做不到,比如說房子是由產權人用工資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財產,又有婚后財產,那么就很難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財產買房了,通常法院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如果房子是產權登記房的父母全款購買的,那么房產屬于其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買房,且房子登記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房子屬于其個人財產。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或被繼承的,并且在被贈與、或被繼承的過程中,已經明確是給產權人個人的話,那么屬于其個人財產。這里的重點是,如何借名明確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繼承的話,比如被繼承人有遺囑,并在遺囑中明確說出,“由xx個人繼承“;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那么在贈與協議中,也應明確說明”是贈與xx個人的”。
其他情況,基本都可以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下面有幾點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獲得財產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購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還貸的,那么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當平分。具體計算方式為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償還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價格。
(2)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協商結果優先;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則法院會根據買房時的出資情況、婚內房產的使用情況、對家庭的貢獻程度、和未來的需求程度幾個標準進行分割。
(3)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仍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這種情況情況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話,是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額度進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確,所以建議夫妻雙方可以提前進行約定,那最后分割的時候就以分割的結果為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