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單獨所有沒有用
房產證單獨所有沒有用
單獨所有是指夫妻雙方僅一方擁有。
1、如果房產證上注明單獨所有那說明是對方個人所有,也就是說房產所有權百分百歸他個人。
2、首先婚前買房婚后取得房產證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3、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5、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6、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房產證上注明為單獨所有的話,指的是房屋產權屬于登記產權人獨有,沒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財產共有原則下,如果房產是婚后所購置,且夫妻雙方對產權分割沒有其他書面約定的話,不管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是誰,原則上就屬于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獨資購買,則原則上視為一方婚前財產,另一方不占產權。 根據《物權法》的解釋:財產的所有形式可分為單獨所有和共有兩種形式。單獨所有是指財產所有權的主體是單一的,即一個人單獨享有對某項財產的所有權。所謂共有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 現在產權登記是單獨所有,就是說產權是登記人的,與其他人無關。可以申請更正登記,將產權登記為共同共有–夫妻共有。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 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資、獎金;二是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是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是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是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例如,夫妻雙方出賣、贈與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應取得一致的意見。夫妻一方明知另一方處分財產而未作否定表示的,視為同意。
大家好,我是ZZ家的小胖仔,榮幸受邀回答~
房產證上房子是獨立所有,和老公還有關系嗎?答案是肯定有關系。不過關系也分很多種。利益和非利益關系,畢竟一家人嘛。
一:如果是婚前個人全款所得,房產證上一般都是一個人的,此時為婚前財產。和老公是沒有關系的。不過賣的話是要分兩種情況的。1,客戶是全款的不需要老公出面。2,客戶是按揭的,則需要老公簽署一份夫妻同意出售書方可生效,不然銀行是不會貸款給買家的。
二:如果是婚前個人貸款所買,婚后夫妻共同還按揭,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子賣掉的話,老公是要占一定比列的。
三: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資購買,老公放棄產權的,但是不能放棄債權。按揭如果不及時還銀行也會找您老公的。
夫妻之間,始終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一起走下去才是最幸福的。特殊情況時,我們就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以上僅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點評。
房產證上注明為單獨所有的話,指的是房屋產權屬于登記產權人獨有,沒有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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