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訴訟時效是幾年
工程款拖欠訴訟時效是幾年
訴訟時效從對方拒絕支付工程款之日起開始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狀態,持續經過法定期間屆滿,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之權利的法律制度。
建設工程未經結算工程造價,承包人追索工程欠款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建設工程未經結算,工程欠款數額尚未最終確定,此時承包方無法得知工程款債權受到侵害,在發包方不能舉出曾向承包方明確表示拒絕支付工程款的證據,承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取得工程款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其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沒有起算。
發承包雙方未對工程造價作出最終結算,不能確定工程余款,也不能對剩余工程款的履行期限作出明確約定。
根據《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故承包人可以隨時要求發包人履行給付工程款義務。
其訴訟時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的規定,應從承包人要求發包人給付工程款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在此之前,由于建設工程未經結算,不能確定工程余款及履行期限,承包人并未得知或者應當得知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當然也就不存在訴訟時效存續的問題。因此,建設工程未經結算,承包方追索工程款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但應注意,如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了結算默認條款,即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結算文件后逾期不答復即視為認可其結算值的,則工程價款和工程欠款數額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時都是確定的,承包人必須在工程造價確定之日起兩年內行使權利,否則會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
通常多數拖欠工程款歷時相當久,甚至超過兩年,有的甚至達到十年之久。
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經常因法律意識淡薄或礙于情面怕影響與建設方的關系等原因而錯過訴訟時效。
工程欠款訴訟時效是是2年。依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但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有訴訟時效限制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我國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得以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的2年內起訴有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規定“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您好,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及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工程拖欠的訴訟時效也是兩年。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73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權利人向債務保證人、債務人的代理人或者財產代管人主張權利的,可以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針對您的情況,依據相關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所以你們的租賃合同至今繼續有效。
工程質量案件涉及訴訟時效應注意的操作問題主要有: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三年。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者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托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后,發包人主張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裝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墻面、衛生間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為合同約定的不少于5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設計的不同結構形式而定:農村的磚木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30年后3年;城市的磚和混凝土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50年后3年;城市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70年后3年;城市的鋼結構房屋為不少于設計年限100年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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