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扣3分罰200
違停扣3分罰200
違章扣三分,200塊錢,那要看你停哪里?如果你停在有歸劃的停車線內,那么你就要拍照舉證,可以到交警支隊提出復議
目前,一般來說,對于違章停車停在人行道上,妨礙行人通行的,或在道路上違章停車的,按照交通法違章1039進行處罰: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罰款200元。但有些禁停路段對違章停車是要扣3分,罰款200元的,所以不要輕易隨意停車,最好是到正規停車場或停車位停車。
謝謝邀請我來回答。首先,沒有看到您具的違章代碼,我只能根據標準情況回答您的問題。黃司機查詢了一下資料,交通違章代碼1039的幾種違章停車行為都不涉及扣分:
1、交通違章代碼10390,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罰款200元,不扣分。
2、交通違章代碼10391,機動車違反臨時停車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罰款200元,不扣分。
3、交通違章代碼10392,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200元,不扣分。
4、另外,交通違章代碼1039,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200元,不扣分。
從違章代碼1039也可以看出來:交通違法代碼由四位數字組成,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則進行分類,排列順序從左到右依次為一位行為分類代碼,一位計分分類代碼,二位數字順序碼。
第一位代碼即行為代碼共1到5及7、8幾種,1表示機動車通行,2表示非機動車通行,3表示行人、乘車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規定,7表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細則規定,8表示各市(地區、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規。
第二位代碼即記分分類代碼共0、1、2、3、6、7幾種,0表示不記分,1表示記1分,2表示記2分,3表示記3分,6表示記6分,7表示記12分。
所以1039本身就已經說明不扣分了,請您仔細看看您違章通知上的代碼。
但在實際執行中,有一種情況容易引起混淆,就是標有黃實線的路邊停車,或者標有白色實線但有禁止停車標記牌的路邊停車。這兩種情況遇到交警人工抄牌,是會被當做1039處罰的,只罰款不扣分,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交警沒走之前跑過去把車啟動,一般交警不會繼續開罰單,違停車主在現場的給予警告免于處罰。其實這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按照另一個規則,這種情況也是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黃色實線或禁止停車指示牌),如果交警叔叔放你一馬,就是違停,如果交警叔叔按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給你一個1344,那就是3分+200了!不過好在現在現在提倡人性化執法,一般交警叔叔都還是會放你一馬的。但要注意一種情況,就是攝像頭拍攝,攝像頭拍攝不是實時處罰,而是拍下來后再由人工篩選處理,所以如果你停靠的路邊不幸有攝像頭……那鐵定是1344代碼—不按禁令標志指示—扣3分+200了!我估計您就是這種情況吧?
開車違章被罰200、扣3分,除了繳納罰款,還要對駕駛證進行扣分處理的。
1、按現行規定,紙質罰單需要到違章所在地的銀行繳納罰款的。過期未交,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是電子眼拍到的違章,可以異地繳納的。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3、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4、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是的,目前電子眼拍到的違停,就是扣3分,罰款200元的。交警現場查到的違停是只罰款200元,不扣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違停扣3分罰200“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