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不管是第幾次離婚,離婚所需手續都是一樣的。如果協議離婚,需要雙方當事人帶上身份證及離婚協議,共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理判決。
如果可以不離婚,盡全力讓婚姻幸福。
如果一定要離婚,雙方同意的話,可以簽訂協議后去民政局領證;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訴離婚。
謝邀,沒有離過兩次婚,但是手續和第一次離婚是一樣的。當然了,我要是離了2次婚,估計這輩子我不想再結婚了,生活本來就很苦,沒有必要再找一個同床異夢的人.娶一個祖宗
二次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法議網為您解答:
一、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判決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次的判決書和起訴狀。
之前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才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那么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么區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里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后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別。
二.證據的準備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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