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如何繼承與分割?
一、繼承梗概
1、房屋繼承要區分房屋所有權,確認房屋是否為繼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為家庭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等,則對房屋的繼承只能針對被繼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額進行繼承。
2、房屋繼承要確定被繼承人是否留有遺囑,如果留有遺囑則按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未留遺囑,則依照法定繼承規定進行。
3、房屋繼承過程中所有繼承人可自由協商確定繼承方案,可放棄自身繼承權,各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可形成書面協議,協議自簽訂之時生效。
4、法定繼承情形中除特殊情形外,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房屋的份額一般均等。
5、作為遺產的房屋若需過戶至他人名下,則過戶時需所有繼承人到場,有公證委托時則需要該受托人到場。
6、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發生繼承只能繼承房屋使用權,不得過戶。
二、繼承人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除遺囑繼承或遺贈情形外,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進行: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別提醒:
1、繼承的事由發生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再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若存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則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再繼承。
2、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3、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4、上述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特殊情形
法定繼承情形下,以下人員享有繼承權或享有多分的權利或者應當少分:
1、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房產時,可以要求多分;
3、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房產份額或房產;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房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四、分配方式
實踐中,如果繼承人未對房產繼承方式協商達成一致,則只能先確定各繼承人所占房屋份額,對房屋進行按份共有;確定各自份額后,如若三分之二以上所有權人需要處分該房屋,則可另行主張。
一、老人如立下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按照其立下的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處理;
二、沒有立下遺贈或者遺贈撫養協議的,老人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老人只有三個兒子,在三個兒子都沒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三個兒子繼承份額相等。也就是說,三個兒子各得三分之一的房產份額。
三兒子已經去世,其應繼承的房產份額由三兒子的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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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兒子沒有子女,再婚后,其妻子就是其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其妻子所帶小孩與三兒子形成了撫養關系,那么這個小孩也是三兒子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三兒子與小孩形成撫養關系的情況下,三兒子的遺產就由其妻子和小孩繼承,二人份額相等。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順序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發生繼承。
所以,老人的大兒子和二兒子沒有其三兒子遺產的繼承權。
首先,按照法定繼承,其中大兒子和二兒子和三兒子共同繼承該房屋。
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之規定,“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若三兒子在老人去世后,沒有表示放棄繼承權,其應該繼承的房產部分有三兒子的合法繼承人繼承。
最后,因三兒子去世時已經再婚,若三兒子沒有留下遺囑,按照法定繼承,其妻子應該為其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其繼子若在其再婚時未成年,雙方已經形成了撫養關系,其繼子也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其兄為第二順位的繼承人。
如果有遺囑的話,應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應該進行法定繼承,其份額應當平均分成三份或四份(老人配偶還在世的情況下)。關于三兒子的遺產,如果有遺囑的話,應按照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應按照法定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順序繼承,如果第二順序繼承人明確放棄繼承的話,三兒子的遺產應上繳國庫。
您之所以有這樣的疑問,主要是老人去世后遺產沒有分割的情況下,作為老人遺產繼承人的三兒子又去世了,這就突然發生了多重繼承的問題。
其實這種情況,在我國繼承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老人的遺產在無遺囑的情況下,由其繼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繼承。如果遺產尚未分割,其繼承人即去世的,則該繼承人繼承的相應份額則由其繼承人繼承。結合您所說的情況,老人的房屋其兩個兒子可以繼承,三兒子因已經去世,則他的份額由其配偶、子女繼承。
法定繼承或者指定繼承。
法定繼承只在有繼承權的近親屬間發生。
指定繼承通常是遺囑繼承,可以將自己的遺產指定有他人繼承,不限于近親屬。
很簡單,沒遺囑就走法定繼承!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多拿些份兒而已!建議你們協商處理,告到法院,也只能走法律程序,費錢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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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三個兒子,留有一房產,如果老人有遺囑,則遵循遺囑;如果沒有遺囑,則為法定繼承。遵循法定繼承,該房產為三個兒子所共同共有,平均得到相應份額。小兒子再婚,和妻子以及繼子生活在一起,之后小兒子去世,其遺產應歸其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妻子,則繼子需要看情況而定,如果繼子是未成年,且一直生活在一起,之間產生了撫養關系,則繼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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