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需要付撫養費嗎
同一下答主的問題回答相似,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并不因婚姻的解除而毀滅。若離婚后,孩子判由男方撫養,則女方就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用,而對于撫養費的支付,在細則方面還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接下來,就由I律師為題主詳細地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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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撫養費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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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此外,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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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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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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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離婚后對方不支付撫養費怎么辦的相關法律規定(這里直接引用法條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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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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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女撫養費支付的問題——變更撫養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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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變更撫養費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運用還是蠻多的,畢竟生活總是瞬息萬變的,因此相對應也規定了變更撫養費的一般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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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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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的問題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旦決定訴諸法律,建議當事人請律師幫忙,這樣可以增加不少勝算。
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成人的義務,父方與母方都以義務撫養子女到十八周歲。
登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對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數額及支付達成協議;訴訟離婚的,法院在生效判決書或者民事調解書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用。
如果離婚時約定或判決女方不支付撫養費用,女方離婚后可以不支付撫養費用,但離婚后男方經濟狀況發生明顯惡化,或男方承擔的子女撫養費數額不能滿足子女成長正常需要的,子女有權起訴母方支付撫養費用,具體數額由法院審判決定。例如離婚時女方選擇凈身出戶并約定不承擔子女撫養費用,但離婚后男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本人入獄服刑,財產被強制執行,經濟狀況發生明顯惡化,無力撫養子女,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母方承擔自己撫養費用,法院判決生效后女方應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撫養費義務。
如果女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義務,法院可以給予民事制裁,甚至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刑事責任。
離婚后,夫妻雙方有小孩的,沒有撫養子女的一方自然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有兩種情況:
1.夫妻雙方協商。2.人民法院判決。
一、父母雙方離婚后仍有共同負擔子女撫養費的義務。這撫養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等。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負擔是強制性的法定義務。
二、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期限和辦法。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下情形為依據:1.子女對撫養費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2)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定期、月、年、季度、一次性給付撫養費。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3)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一般這種情況視案件事實而定。
(4)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歲為止。子女雖滿了18周歲但沒有獨立生活,父母有給付能力,在下列情形下仍應負擔其必要的撫養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2.尚在校就讀;3.確實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
三、子女撫養費可依法變更。
1.實際費用增加;2.撫養方出現財產危機;3.子女上學等等花費超過原定數額;4.其他情況,視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力。
這就明確說明了,女方無論是在結婚后,或者是離婚后,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都應當支付撫養費。
但是在實踐中共有如下三種情況:
一、男女雙方在離婚的時候,男方明確表示不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的,女方可以不支付子女撫養費。
二、男女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子女由男方撫養,而男方又不放棄索要撫養費的,那么女方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三、男女雙方在離婚的時候,經雙方商定男方不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的,女方可以不支付撫養費。但是這并不妨礙以后子女因為生活需要,要求女方支付撫養費。如果子女提出撫養費要求或則訴訟,那么女方就應當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記得上次我好像也回答過這樣的一個問題,一日夫妻百日恩,為什么離婚以后還要為錢去糾結,對于孩子的撫養費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對于父母離婚的孩子來說最重要的不是金錢,而是家庭的溫暖。缺少父母的愛對于孩子來說是最貧窮的,在現在的生活水平我相信哪一個父親或者母親都有能力養活自己的孩子,關鍵還是你不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這才是孩子最需要的,所以在孩子的撫養費問題上我建議不要糾結,一些事情不是金錢能夠彌補的。有錢出錢沒有錢多出愛心,不要再為那幾個撫養費錢大吵大鬧,給孩子一個好心情不要把這些大人之間的矛盾讓孩子承擔。
所以作為一個男人,不管女人給不給撫養費都不要埋怨。沒有哪一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的,彼此之間多一點理解寬容。畢竟還是孩子的媽媽,經常交流和溝通。希望能夠給你豁然開朗的答復,期待有朋友點贊和關注。
為什么離婚后會對這個問題產生那么大的分歧呢?你自己想想,你自己的孩子,你為他花點錢,難道不可以?這樣的父母,會給孩子從小產生多大的心理陰影?當然這個是感情層面。
如果上升的法律的角度,你付不付,都可以由離婚協議來商討,如果離婚協議上,男方同意你不付,你不付也沒關系。如果離婚協議上要求付,那么你就得付,不付的情況下,男方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奉勸要離婚的人一句吧,孩子是無辜的,好聚好散。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必須的,不因婚姻的解除而滅失。離婚時,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則不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不支付。但是若出現特殊情況,例如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撫養子女一方收入急劇減少,則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至子女滿18周歲。
感謝您的邀請:不一樣,不同時代不一樣,不同地方也不一樣,不同情況更不一樣,不同法院判的也不一樣。就看雙方的收入水平,如果女的掏撫養費,不如把孩子要過來白己養,叫男方掏撫養費!所以這個問題不好答!大概安法律女方也有義務掏撫養費,就是法律不判,做為母親也經常會買些東西去照顧孩子的,當然了,從網上看云南四川有多少把幾個孩子拋棄,自己去過自己的好日子,從不回來看孩子的也不少。現在離婚的多的是,你不防多打聽一些現實的例子,看他她們都是怎樣解決的.。
總覺得女人還是處在弱勢群體里,就像問題本身的脆弱……其實法律面前男女平等。
離婚后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并不多,不是沒能力也不是不愛孩子,是逃避現實的現象。
一般不付撫養費的一方,主動不看望孩子或者被對方制止看望孩子,等同于放棄。
離婚時沒要撫養費,離后得知欺騙我的事情太多了,現在想要撫養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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