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該要不要孩子?
我的一個朋友,因為男方的家庭條件比較好,又有實權,離婚時就把兒子給了男方。
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去開會,突然接到她兒子的電話。她兒子說:“媽媽,我餓死了?!?/p>
她問兒子怎么回事。
兒子說:“媽媽,我一整天沒有吃過東西了,我實在太餓了?!?/p>
她問兒子:“爸爸呢?”
兒子猶豫了一下,說:“爸爸跟新媽媽一起出去旅游了,家里就我一個人。”
她說:“那你找找冰箱里有沒有吃的?方便面也可以吃的。”
兒子說:“方便面上個星期就吃完了,冰箱里什么東西都沒有?!?/p>
她問“上個星期你也吃方便面嗎?”
兒子回答:“是的啊,我一直吃的方便面啊。爸爸和新媽媽都是去外面吃的,我放學回來就一個人吃方便面啊?!?/p>
我朋友不知道要跟兒子說什么了,她哭得不能自抑。
我至今仍記得,她哭得全身發抖,手機都掉在地上,就這樣蹲在馬路上嚎啕大哭。
然后我陪著她哭。
我現在在打字的時候,想到她當時的情景,仍然忍不住流淚。
有句老話說:“寧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
還有句話說:“有了后媽,親爹就變成后爹了?!?/p>
我在學校的心理咨詢工作中,接觸到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發現一個規律,父親撫養長大的孩子,其心理問題要比母親撫養長大的孩子多。
不論再苦再累,也要讓孩子在愛中成長,讓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
如果非得走到分開的那一步,我始終覺得年幼的孩子跟著母親比跟著父親要強。
母親心思細膩,能感知孩子的小心思小情緒,母親能更好的照顧孩子身心健康,母親更會傾其所有讓孩子一世周全。
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湖北的士單親媽媽每天帶著3歲大的女兒跑晚班,就因為晚班的租金更便宜收入更高,白天時間自由,寒來暑往在車上度過了900多個不眠之夜,旁邊的副駕駛宛然孩子的小床。
為自食其力的媽媽點贊。
等孩子長大,她定會感恩母親當初辛勞的付出,定會感恩生命給了自己如此偉大的母親。
看到報道中這位媽媽的笑臉,我分明看到她母性的光輝在無限夸大,我已不想去了解孩子的父親在哪兒,這樣的母親完全能撐起孩子的一片天,為孩子遮風擋雨。
我主張單親家庭的孩子隨母親生活,那么這時母親的性格尤為重要。
如果你做好了當單親媽媽的準備,就一定要把自己強大的一面展現給孩子,即便是孩子父親的過錯,也無需在孩子面前過多指責。
等孩子長大后,他們自然能理解母親當初的不易,作為單親媽媽,需要給孩子無限多的精神財富,讓他們理解分別的意義,而不是對生活滿腹怨言,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他們。
即便真是孩子父親的過錯,也無需讓孩子在年幼時就把父親和不負責任畫上等號,這很沒有意義,讓時間去證明一切吧。
從整個人生歷程來看,經歷苦難可豐富人生閱歷,也不是什么壞事,苦難教會人更珍惜當下,更懂得奮斗的意義。
也許有人說單身媽媽教育的孩子就算再成功,內心都有些扭曲和不健全,這點我不否認。在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從小缺少父愛,即便有點小問題,這也情有可原,不是嗎?
我們應該對單親家庭的孩子一視同仁,這代表社會對單親這種家庭模式的認可,意味著單親并不特殊,我認為這是社會的進步。
只要媽媽內心夠強大,就算缺失了父愛,孩子同樣會心態健康,積極向上,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一樣會擁有成功的人生。
說說我的故事吧!離婚的時候男方堅決不要孩子,原因有三:
第一,難為我一下,是我提出離婚的,讓我知難而退。
第二,男方家重男輕女(這也是離婚原因之一)。
第三,我前夫是典型的媽寶男,他媽媽不要,他不敢要。
當時的我整個人都是懵的,長到了三十多歲還沒有聽說過離婚堅決不要孩子的(至少我身邊沒有),心里很難過,我是打算要孩子的,但是被對方硬生生的不要心里不是滋味。
且不說離婚原因,離婚男方同意,但提出要求,孩子給我(在天津撫養費每月給我1000元,但至今兩年一分沒給過)要車子(寶馬一輛我娘家結婚付首付,貸款我每月還),要房子(他們家婚前買的)。沒問題我同意,錢財乃身外之物。
但是我猶豫了,我帶著孩子怎么辦,我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他爸爸有穩定工作家里條件較好,可是回過來想我既然有信心能活著,那么我女兒也能活著。
兩年過去了,我兒女很好,日子沒有我想象的糟糕,什么事情都可以解決,人的潛力是無限的。
所以,請你要孩子,女人都是輸給了身上掉下來的那塊人。
但,我們并沒有輸。
看具體的情況吧,作為一個正常的媽媽應該都是希望自己來帶孩子的。
1、經濟能力。女方如果沒有什么經濟收入,估計很難獲得撫養權;即便是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在獨自養育孩子的過程中也可能會面臨很多經濟方面的挑戰。
2、離婚后還是孩子的爸媽。其實我一直覺得,無論父母是否離婚,孩子都還是雙方的孩子。我也有朋友離婚,有的會在周末送孩子去和爸爸相處幾天,告訴孩子自己不和爸爸在一起并不是爸爸是壞人,只是爸爸媽媽之間有些問題;而有的卻是老死不相往來一樣,爸爸就像是人間蒸發,對孩子不聞不問。不用我說,可能大家也能想象得到孩子的性格會有怎樣的不同。
3、現實情況是,單身媽媽或許更難重新組織家庭,但我始終對此存有良好的祝愿,希望單身媽媽們可以尋找到真愛。即便段時間找不到,也要盡量讓自己過得精彩。讓孩子不要因為父母的離異變得性格古怪。
總之,離婚,女人要有能力讓自己過得好,才能更勇敢。
其實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要孩子。
我之前也想過要離婚,然后帶著孩子單過,可身邊的人都勸我說“千萬不要選擇孩子,否則你再婚就難了,沒有哪個男人會要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笨晌腋麄兿氲牟灰粯?,男人沒了可以再找,可孩子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我寧愿一輩子不再嫁,我都要跟孩子一起。
你們離婚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如果他以后的生活是在爸爸不管,后媽不帶的情況下,孩子可能還會苦一輩子,你不心疼嗎?你不難過嗎?
人可能都有自私的一面,都想先為自己著想。覺得離了之后不要孩子,可以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可以自己逍遙快活??赡阌袥]有想過你的孩子?你生了他,給于了他生命,為什么不養他呢?很多媽媽會覺得自己養不活孩子,怕孩子跟著自己受苦,其實都是借口。一個真正想要跟孩子一起生活的媽媽,都很堅強,也照樣過得很好。有句話叫“為母則剛?!?/p>
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都是離了婚帶著孩子過的。我覺得他們是世上最善良的媽媽,也是最堅強的媽媽。
我的發小離婚了,一個人帶著孩子在外面打工租房子,我有時候會問她“選擇孩子你后悔了嗎?你現在過得這么辛苦值得嗎?”她很肯定的告訴我“我選擇孩子從來就沒后悔過,因為孩子是我這輩子最大的依靠和精神寄托,沒了孩子我才真的是一無所有,所以現在辛苦點也是開心的!”
可能我的論述有點決斷有點客觀,我只是想建議你慎重考慮,好好想想你這輩子最在乎最重要的是什么?如果說你離婚不要孩子,你會過得更幸福,那我依然祝福你!
這樣的男人,把孩子給他必定得不到一點幸福,可能生活比我們想像的還要更悲慘,孩子一生命運就因此而改變了。媽媽帶在身邊,也許物質生活沒有什么太大的保障,但他至少是有人疼愛的,所以我覺得還是帶在身邊好。
今天剛看到一則新聞,一個江蘇的三歲男孩,被她的繼母用鉛毒害致死,媽媽報案,繼母被判死刑,但是這也換不回孩子的命?。∧敲葱〉囊粋€生命就在這個世界消失了。不是否定所有的繼母,只是想說自己十月懷胎,帶到那么大的孩子,舍得給別人去扶養嗎?何況還是那樣一個不著調的爸爸。孩子跟他,一生必定坎坷,娘倆一起生活,雖然經濟上苦是苦了點,但不至于孩子食不果腹,得不到親情。即使有爺爺奶奶,他們年紀也都大了,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再者說能養育出這樣一個不負責任的兒子,就能把孫子教育好嗎?所以千萬別做讓自己后悔的事,咬咬牙,堅持一下就過去了。
至于娘倆以后的生活,走一步看一步,天無絕人之路。如果能有姥姥姥爺幫帶最好,沒有的話,就找個上點年紀的親戚什么的,每個月給她點錢,幫帶一下。到三四歲可以去幼兒園了,就又省心多了。自己也可以開個小超市,這個不是很累,孩子還能帶在身邊,應該能夠倆個人的生活。在找幾個快遞公司幫他們放放件,也是一筆額外收入。慢慢的會發現一切其實沒有想像的那么難。
說心里話,她遇到的這個男人真是夠渣的。但是記住那句話,人不會一輩子都倒霉的,要相信會有那個愛自己,愛孩子的人出現,只是時間的問題。等孩子長大了,也能體諒媽媽的不容易,對他的爸爸也不至于有太多的仇恨,這樣才會成長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不會走他爸爸的老路。
“草根影像”認為夫妻雙方離了婚,不管孩子歸誰,作為父母的都應盡到責任。畢竟孩子是自己的,是不是歸自己撫養,都要多關心、照顧孩子,而不能一離了之。
先說一起因夫妻雙方都不過問孩子導致的悲劇。在中央電視臺曾經播出過一期今日說法欄目,名字叫做被墻砸傷的孩子。孩子名字叫做浩浩(化名),是安徽北部農村人,在浩浩一周歲的時候,爸爸媽媽因矛盾而鬧離婚,媽媽一氣之下返回了老家廣西。爸爸由于家中無人照顧孩子,就把孩子送到了孩子的外婆家,而媽媽出去打工去了,一直未回過老家。爸爸也因生活需要,選擇了外出打工,就這樣浩浩一個人被扔在了外婆家。
外婆和鄰居家之間有一道墻。一天小浩浩獨自一人在墻在玩耍,鄰居家的車回來了,在倒車的時候不小心將墻撞倒了,結果將孩子砸成了植物人。后來經過法院審理,判保險公司賠付了幾十萬元,這些錢爸爸全部用于了孩子的治療,可孩子至今沒有蘇醒過來,而媽媽還是一直聯系不上。想想當初如果父母不鬧離婚,或者有一方盡到看管孩子的責任,這樣的悲慘或許能夠避免。
具體到孩子的撫養問題,“草根影像”認為夫妻雙方既然有了孩子,就盡量不要離婚。如果非要離婚的話,建議收入條件好的且責任心強的一方撫養孩子。
如果孩子由爸爸撫養的話,可能男人的家庭觀念較薄,孩子難以得到家庭的溫暖,建議媽媽定期去看望一下孩子;如果孩子由媽媽撫養的話,可能媽媽的收入較低,建議爸爸每月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
總之一句話,即使夫妻雙方離了婚,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切不可反目成仇,而是要多關心一下孩子的成長?!安莞跋瘛钡姆治鲇械览韱??歡迎關注交流。
這個問題首先要確定孩子多大,有沒有自主選擇的能力,其次如果孩子很小,建議母親爭取讓孩子留在自己身邊,那么,接下來,直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思考
1、要孩子,那么接下來的首要任務是解決經濟問題,包括后續撫養帶來的人力物力問題,如果選擇讓孩子留在身邊,就要提前規劃,包括提升自己的經歷實力,和前夫協商撫養費,和自己父母商量幫忙撫養孩子的問題。而且最重要的是,既然做了決定,就不要抱怨因為孩子帶來的生活壓力,承擔起責任來
2、不要孩子,如果自身確實因為經歷壓力和身體條件等原因,無法帶孩子在身邊,那就選擇把孩子留給前夫,同時需要通過書面程序與對方協商探望孩子的權益,逢年過節可以見面等,盡可能多地創造見面與相處的機會,同時也不必太過于內疚,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讓自己變得更強,才有機會給予孩子更強的榜樣力量和物質保障
總之一句話,選擇要不要孩子,都要明白接下來的人生要務是,從現狀中走出來,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這真的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女方要孩子的話,因為自己沒有經濟能力,身體條件也不允許,撫養一個孩子確有困難;但是,如果女方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而男方又不會管孩子,孩子的正常生活都難以得到基本的保證,孩子的境況會很慘。也許男方情愿這樣,但這是任何一個有責任的媽媽都不愿意看到這樣的結局。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女方想要回撫養孩子的撫養權,撫養孩子長大,有兩種路可以走:
第一條路,兩人友好協商,或者說服男方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并承擔起對孩子的撫養義務,至少做到每個月給孩子必要的生活開支,直到孩子滿18歲。如果男方對這個孩子還有一些感情和責任的話,應該會同意的。畢竟這是他們兩個人的孩子,而且男方又不愿意管孩子。
第二條路,尋求司法干預。經過協商,如果男方不愿意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或者不愿意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那么,女方可以選擇將男方告到法院,尋求法律的支持。通常情況下,因為女方沒有經濟能力,而且身體也不好,法院是不會將孩子判給女方的,因為女方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但是,倘若女方能夠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男方從來沒有參與過帶孩子,且在離婚后也不愿意撫養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出于為孩子的未來計,法院可能會同意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女方,并要求男方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當然,還有一個辦法,兩個人重新考慮在一起繼續生活的可能性。如果沒有協調不了的根本性沖突,兩個人是否可以不離婚呢?
不管大人離或不管,孩子的未來,兩個人一定要安頓好,這才是對孩子負責任的做法。
我們常常唱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也常聽兒行千里母擔憂,慈母手中線、游子身上衣,女子本弱,為母則強等等贊美母親慈愛的聲音。離婚,女子沒有經濟條件也沒有身體條件,但她至少還有一顆愛子女的心吧,若孩子跟著一個對他不聞不問還拳打腳踢的父親,你覺得孩子還有未來嗎?
孩子已經沒有一個完整的家了,但她若能得到母親十分的愛意溫暖他的心房,我相信他會是個有擔當的孩子,他會心疼母親的辛勞也想趕緊長大為母親撐起一片燦爛的星空。所以,無論多苦多累請給他一個幸福的童年,但求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你能問心無愧地說我盡力了。
女子本弱,為母則強。當你想為孩子撐起一片天空時,你總能從千萬條路中找出一條最適合自己的,請相信孩子因有你人生才更完整,你因孩子的到來,才更懂得責任扛在肩上的幸福感和滿足感。除了生死,沒有任何事可以阻擋你為人母的神圣使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