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起訴書就會判刑嗎
收到起訴書就會判刑嗎
起訴書下來,意味著案件從檢察院移送到法院,正式進入審判環節了,能否坐牢及坐多久要看起訴的罪名和證據材料等來判斷。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案件移送檢察院后,檢察院會對案件進行審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對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的刑罰等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并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并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因此,案件移送檢察院,并不代表一定會被起訴判刑。
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關注我,解答您遇到的法律問題。
我勒個甚![黑線]得先知道為什么被起訴的吧!
我不同意離婚?我不同意撫養權歸屬問題?我不同意財產分割?[暈]
好吧![酷拽]就當是這些都攪和在一起的“米粥”案。
第一場 進入角色
收到法院傳單時,夫妻間已無情分可言。我可能會怨天怨地的掙扎幾天,怨懟對方卑鄙、無恥、下作、可惡……然后洗個澡睡一覺!
第二場 積極應訴
這個環節需要平和心態,去處理三件必須做好的事。1、聘請專業律師;2、搜集相關證據;3、打起精神,等待開庭。
第三場 準時出庭
這個環節中,“老公”“老婆”這類的稱號,被晉級為“原告”“被告”。
開庭前,法院會根據情況進調解。被告不一定就是責任方;原告也未必就是受了委屈的那一個!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如實講給法官大人聽,聲淚俱下也無妨!
開庭后的時間留給律師去發揮。
建議:畢竟夫妻一場,誰錯誰對,自己心里還沒點數嗎?在能和解的時候就和解了吧。
謝謝邀請!
雖然我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但是現實中絕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法院都是根據檢察院的起訴和意見,決定判決的。
可以這樣說,絕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檢察院說什么,法院就判什么,為什么?
因為法院一般針對案件都不會自主的去調查取證的,調查取證都是公安機關和檢察院辦的事。
就如同一家公司一樣,法院就是總經理,檢察院就是部門主管,而公安機關就是跑業務的。
跑業務的跑到了業務,然后交給主管審核,主管覺得這業務可以做,然后交給總經理批準,而總經理簽字批準了,就執行這項業務。
所以至始至終,總經理只是根據主管的匯報來判斷的,而不可能讓經理自己去跑業務吧。
所以,法院同樣如此,檢察院提交起訴后,法院審核起訴和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如果確實充分,那就沒什么好糾結的,根據檢察院的意見和開庭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就判了,一般檢察院不會搞錯的。
因為像一些犯罪率比較高的城市,一天一個法院要審理幾十或者上百個案子,法院哪有那么多閑工夫聽你扯的?
而且一些簡易程序的案子,開庭到結束也就一兩分鐘的事情,不聽檢察院的,難道聽犯人的?
每天要判幾十個案子,哪有那么多閑工夫和法力資源去一個個的仔細的琢磨的?
如果嫌疑人覺得判錯了,還會繼續上訴的,而二審法院和檢察院,就仔細的多了,不過如果檢察院沒毛病的,還是根據檢察院的意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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