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遷戶口不換身份證
跨省遷戶口不換身份證
辦理遷戶口流程: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7、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馬上結婚兩年了,因為懷孕的需要醫保報銷的緣故,而且身份證也過期了,所以今天正好休息跟先生一起來辦理遷戶口。首先如果是男方遷入你家的話,需要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自己你家的房產證,土地證,還有男方家的戶口本或者戶籍證明。
首先你需要到你家房屋所屬社區或者辦事處去領取申請表填寫,然后憑著申請表去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然后辦理完了以后你先生就可以去行政服務中心去辦理新的身份證了。總體來說,不麻煩。主要就是要證件齊全。
根據公安部令第43號的相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民不需要換領身份證:
一,公民遷移戶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轄區行政區域內。
二,公民遷移戶口后,仍在本縣的行政區域內。即如果公民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需要換領身份證。居民戶口跨省遷移后,原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中的住址發生了變更,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1999年修正)》第十一條規定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當事人的身份證只要還在有效使用期限內的,就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1,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只是規定了當事人遷移戶口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2,當事人的身份證臨期的,出于生活及工作的便利考慮,可以提前90天內換領,如果在此期間身份證損壞或者遺失的,隨時可以憑戶口本去當地的派出所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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