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撿到的身份證能干嘛
拿撿到的身份證能干嘛
身份證丟失,請盡快補辦,別人撿到做任何事都和你無關,你沒有責任的。
法律依據:
身份證丟失后被人撿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用不用“掛失”和登報聲明?
公安部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必須這么做。
首先要掛失然后補辦,至于能辦什么業務,基本上不會涉及什么大型也許來往 比如 貸款,買車什么的 但是利用身份證上個網 開個房什么的還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撿到你身份證的人可以做很多事,例如上網,開房,各種違法活動中留下你的痕跡 建議及時去公安局戶籍大廳辦理掛失補辦,并登報聲明,這樣做,之后的一些事情如果有什么麻煩事,可以憑證據(就是發聲明的那份報紙)起訴撤銷,操作不麻煩。
撿到他人遺失的身份證,應該及時歸還 按身份證上地址,請當地派出所查詢身份證本人的電話號碼,請派出所幫助一下,利用派出所查他的電話號碼就能聯系到本人了,一般派出所都有電話的。 冒用、出租、出借身份證同屬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處200~1000元罰款,或10日以下拘留,并對偽造、變造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予以收繳。 對于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普通人撿到別人的身份證是沒有任何的作用的,所以還是交給派出所警察的好,而且,用別人的身份證辦事是屬于違法的,不要冒用別人的身份證的好。
那么多說身份證丟了要掛失的,都是沒有依據和意義的。因為法律上并沒有規定身份證丟了必須掛失以及怎么掛失。你去派出所換證也沒有掛失的作用,丟失的證件依然可以使用。你如果登報掛失,如果有人用你身份證干了什么,你依然需要去想辦法解釋并配合調查,而不是拿個登報內容去人家就會相信。
我說一下我的真實事情。當時我在外地打工有一天有親戚給我打電話說是去年的暖氣費沒有交讓我把身份證復印件他去好好的查一下當時也沒多想就直接給他了后來過了大概三個月我才知道他不是用我的身份證復印件去查暖氣而是用我的身份證復印件直接把我的房子給典當了典當期是三年典當了12萬所以說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和復印件
你都說了,是壞人了撿到了,做點壞事很正常。再說了,壞事是什么標準,也很難認定 。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拿撿到的身份證能干嘛“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