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賣瀆初犯判多久
協助賣瀆初犯判多久
根據《刑法》第358條第2款的規定,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你的描述,你的朋友應當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的,如果是初犯,且作案時間不長的話,一般一年半至兩年的起刑點,再根據相應情況增減刑期。
協助組織賣淫罪
協助組織賣淫罪,是指協助他人組織婦女包括男性賣淫,即為他人實施組織賣淫的犯罪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組織賣淫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協助組織賣淫雖不是組織他人賣淫,但卻在組織他人賣淫的犯罪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
特別是有些協助者的行為手段惡劣,造成的后果特別嚴重。因而對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予以懲處,有利于震懾這類犯罪分子,維護社會治安。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治安拘留,最長時限是20天。一般很少有拉滿拘留20天的,基本上在5-15天之間。 刑事拘留。3天,然后公安機關延長4天。如果牽涉到結伙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可以延長至30天。看清楚了,是至30天。在刑事拘留期間,如果公安機關調查的證據充足,會在拘留期限內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檢察院有7天的看卷時間。在7天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
協助組織賣淫罪情節不同,判處的時間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無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
1、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由此可見,組織賣淫罪的基準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組織他人賣淫罪中的“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1、組織他人賣淫的首要分子情節特別嚴重的;2、組織他人賣淫手段特別惡劣的;3、對被組織賣淫者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4、組織多人多次賣淫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的,等等。
因為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被逮捕四個半月了,很快就會判刑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刑事拘留,到法院判決,大約需要五個月左右的時間。
其中,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三十天,加上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最長時間七天,為三十七天,逮捕后案件退回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時間為二個月,期限內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的最長時間為一個半月,然后送法院開庭審理。
如果證據不足,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退一回為兩個月,可以退兩回,這樣就要增加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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