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幾天提醒犯人出獄
提前幾天提醒犯人出獄
1、服刑人員刑滿釋放,監獄沒有義務通知家人。
2、服刑人員一般會提前知道自己的出獄時間,會在平時的“親情電話”中通知家人。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家人,服刑人員可以申請民警代為通知。
3、如果服刑人員屬于未成年人、孤老無家人的,監獄會提前通知親屬或者當地司法局辦理手續。
不需要通知家屬。
如果是正常釋放(刑滿釋放)的話,也不用通知服刑人員本人--所有的服刑人員本人對自己的釋放日期記得比誰都清楚,最后一兩個月都是一天一天、一個小時一個小時的在計算的。到了出獄的頭一天,大多會睡不著,然后一大早就會等在警察值班室門口,等著放他出去。
一般出獄之前一個月,開始不理發,出獄前三天,不參加勞動。
如果是減刑釋放,事先監獄也不清楚,要等到法院裁定下來才知道,就更不可能事先通知了。
至于家屬通知,監獄沒有這方面的法定義務。一般都是服刑人員自己用書信或者親情電話之類的方式自己通知的。提前多久,是服刑人員自己的事情。
不過,一般來說,也不用通知。家屬出服刑人員出獄的日期也是記得很清楚的。
出監不會特別通知,一般犯人自己算好時間跟會見的家屬講,或者寫信或者打電話跟家人講。
服刑人員出監,一般有這幾種情況。
第一種,一般的刑滿出監或者減刑假釋出監,監獄是不通知親屬的。不過什么時候出監,服刑人員本人是很早就知道的,他們往往會通過會見,親情電話或信函等方式通知親屬。因此大多數服刑人員出監都是有親屬接的。
第二種情況,是比較特殊的情況。包括需要人陪護的殘疾服刑人員、重病服刑人員和辦理保外就醫出監的服刑人員,這幾種情況,監獄也有會根據需要通知親屬。親屬接到監獄通知后,需要在指定時間到監獄辦理手續將服刑人員接回。
不需要通知家屬,監獄沒有這方面的法定義務。
一般都是服刑人員自己用書信或者親情電話之類的方式自己通知的。
如果是正常釋放(刑滿釋放)的話,也不用通知服刑人員本人,服刑人員本人對自己的釋放日期記得都很清楚。
一般出獄之前一個月,開始不理發,出獄前三天,不參加勞動。
如果是減刑釋放,事先監獄也不清楚,要等到法院裁定下來才知道。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未成年人,監獄應當通知其家人按時來接人。
如果服刑人員屬于老弱病殘的、且無人照顧的,監獄還應當與當地司法部門聯系。
《監獄法》 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 罪犯釋放后,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罪犯出獄監獄應當按期釋放罪犯并發給釋放證明書,沒有要求通知家屬的規定,家屬應該事先通過信件或親情電話方式與罪犯取得聯系。
我國《監獄法》規定,第三十五條 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提前幾天提醒犯人出獄“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