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
隨著個人所得稅的不斷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在2019年—2020年推出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
由于政策的法規比較嚴謹,很多朋友表示難以理解,今針對2021年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具體如下所示:
2021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
1、2021起,少于6萬,不預扣個稅
固定從一處取薪且年收入≤6萬元的人,單位不預扣你的個稅了。
【例】小張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1月給其發放10000元工資,2-12月每月發放4000元工資。在不考慮“三險一金”等各項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張1月需預繳個稅(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無需預繳個稅;全年算賬,因其年收入不足6萬元,故通過匯算清繳可退稅150元。采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小張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計減除費用6萬元而無需預繳稅款,年度終了也就不用辦理匯算清繳。
【例】小周為A單位員工,2020年1-12月在A單位取得工資薪金50000元,單位為其辦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2021年,A單位每月給其發放工資8000元、個人按國家標準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在不考慮其他扣除情況下,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小周每月需預繳個稅30元。采用本公告規定的新預扣預繳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計收入(8000×7個月=56000元)不足6萬元而無需繳稅;從8月份起,小張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每月需要預扣預繳的稅款計算如下:
8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預扣預繳稅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說明的是,對符合本《公告》條件的納稅人,如扣繳義務人預計本年度發放給其的收入將超過6萬元,納稅人需要納稅記錄或者本人有多處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預計超過6萬元等原因,扣繳義務人與納稅人可在當年1月份稅款扣繳申報前經雙方確認后,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并預繳個人所得稅。
【例】上例中,假設A單位預計2021年為小周全年發放工資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資發放前和小周確認后,按照原預扣預繳方法每月扣繳申報30元稅款。
2021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
2、6種生活成本,誰扣誰實惠!
6項專扣,就是6種生活成本,在計算個稅時,先扣除這些生活成本,你的到手工資會增加呢!
溫馨提示:6種生活成本是: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這六項。
3、6項專扣,符合條件時下載(APP)
6項專扣中的任何一項,符合扣除條件時,要記得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填報后,是可以讓您少繳稅的。
4、6項專扣,都不符合申報條件
沒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話,就不能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了,也不用進行任何操作的。
5、工資不高,先不用考慮6項專扣
如果月工資還不足5000元,那您先不用填這G種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呢!等工資高了,或者還有其他勞動收入,就要想著填報符合條件的扣除項目。
6、平時沒填扣除,不急,有辦法
6項專扣,平時沒來得及申請或沒有足額扣,不用急,當月想起來,可以立即填報,次年的3-6月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也可以補扣全年的。
7、12月底前沒確認,也不影響2o21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2o2o年底還沒有確認的,不用著急,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o21年。
8、實習生報酬,個稅算法變了
從2020年7月1日起,對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實習取得的勞務報酬,實習單位可采取累計預扣法為其預扣預繳個稅,如年內沒有其他綜合所得,大部分人就無需辦理年度匯算退稅啦。
關于“2021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小編已經為大家講完了,低保戶還是會享受一定的補貼,但具體多少需去當地相關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