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緩期執行
原判刑罰的不予執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發現漏罪,或者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為條件的,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則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判三緩四就是說有期徒刑這三年不執行,然后給你四年的緩刑考驗期,在這四年里如果你違反了法律規定某些情形、法院對你下達的禁制令或者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有漏罪,則恢復執行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漏罪新罪還要數罪并罰,如果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則應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罪并罰的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緩刑的基本特點是:判處刑罰,同時宣告暫緩執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內保持執行的可能性。
緩刑,是指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但在一定時間內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 緩刑的基本特點是:判處刑罰,同時宣告暫緩執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內保持執行的可能性。緩刑只適用于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具有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刑罰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罰的不予執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發現漏罪,或者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為條件的。如果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則應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罪并罰的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則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緩期執行是指:對于被依法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人,規定一定的期限暫緩刑罰的執行。
緩期執行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到判決確定之日(發生法律效力之日)。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于再危害社會。
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
判三緩四就是說有期徒刑這三年不執行,然后給你四年的緩刑考驗期,在這四年里如果你違反了法律規定某些情形、法院對你下達的禁制令或者犯新罪或者被發現有漏罪,則恢復執行三年有期徒刑,如果有漏罪新罪還要數罪并罰。
這四年不用坐牢,基本算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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