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失可以辦結婚證嗎
不可以,對此表示遺憾!
我國法律規定:再婚辦結婚證的要有離婚證!如果丟失的話有以下兩種方法解決。
一、當事人離婚證丟失,可以憑身份證和戶口本,照片,到當初辦理離婚證的民政部門申請查檔補辦當事人的離婚證,民政部門受理申請在查檔審核無誤之后,可以給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二、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和再婚配偶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結婚證,當事人無法出示離婚證,可以出具書面情況說明,在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無誤之后,可以辦理再婚手續。
兩種方法都可以,在此就先恭喜老鐵了,喜糖就不用了,給個贊吧。
離婚證遺失后直接辦理結婚證是不行的。應該先補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實想要結婚可以和再婚配偶直接去當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有結婚證丟失的情況可做書面說明,登記人員查詢檔案無誤后是可以直接領取離婚證和辦理結婚證的。如果你還要離婚證的話。祝你新婚快樂,生活幸福。
肯定不行。再結婚肯定需要離婚證的,如果離婚證丟了,你可以到辦理離婚的登記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然后進行補辦,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補辦了離婚證就可以再辦理結婚證了。
應該先去補辦離婚證,這個不難,民政局有檔案可查。然后再去辦理結婚證。
可以直接去辦理,但是離婚手續必須要在民鎮部門登記過,不然查不到具體信息人家不辦理,不需要補辦離婚手續,只要雙方同意,拿上雙方戶口本,身份證,離婚協議就可以辦理。有好多人說不成,其實是可以的,不信你可以去民政局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