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在我們所里接觸過的離婚案子中,有這么一位姑娘,她離婚過程中的每一個決定和行動,已經不單單是純粹地解決法律糾紛,更是在奪回自己在這段婚姻中失去的尊嚴!
當事人姑娘來自河北某殷實的小康家庭,典型90后,家中獨女,自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身材苗條,相貌出眾。
前夫來自北京某郊區農村家庭,典型80后,上有多位姐姐,他是家中三代單傳的男丁,自小受著父母、姐姐們的偏愛,長相帥氣。
他們因工作相識相戀,一年后決定要結婚。
婚前半月,前夫家人集全家之力支付數十萬元首付款,為前夫購買了一個50多平方米的開間。
結婚時,姑娘的父母不僅沒有要彩禮,還陪嫁了數萬元現金,幫助雙方購車。即使如此示好,夫家的公婆、大姑姐依然輕視姑娘,一有爭執必稱:“你一個外地人……”
前夫沒有征求姑娘的同意,就把新房的鑰匙分給了父母、姐姐們。于是,每天下班回到家,姑娘打開門的瞬間,都會看到小小的開間里,坐著不請自來的公婆或者某個大姑姐一家數口,姑娘感覺自己反而像一個不速之客。
婚后一年,姑娘生下了一個女兒,但這讓她的處境更加艱難。
因為夫家人重男輕女,他們沒有為姑娘提供任何幫助,姑娘的父母只得從河北趕來,照顧她坐月子。在月子期間,姑娘還被公公出言驅趕。月子結束后,她和父母帶著孩子回了河北老家休產假。
休完產假后,姑娘回到了北京家里,想想從小被父母視若珍寶,如今卻完全得不到夫家人包括丈夫的尊重,她對婚姻已經徹底絕望。
姑娘想和前夫離婚,帶著孩子走,兩人分攤孩子撫養費用,其他什么也不要。前夫卻一口咬定姑娘出軌,不同意支付孩子撫養費,還要求姑娘支付10萬元離婚損害賠償金,并起訴到法院。
姑娘委托我們時,最大的訴求是盡快離婚,保住孩子的撫養權,對方支付必要撫養費,盡量要回父親的車輛出資款,放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認為姑娘的要求很低,原以為可以很快結案,后來發現對方竟然還要求對孩子進行親子鑒定,要求姑娘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在離婚訴訟期間,姑娘回雙方住處取回自己的個人物品時,還被前夫的姐姐們辱罵、圍毆,每次開庭,前夫的姐姐們均全程陪同,逮著機會就辱罵姑娘。
前夫家人的氣焰如此囂張,令姑娘的情緒一度非常崩潰。在律師的專業分析下,她決心利用法律為自己討回公道,該得的財產也絕不放棄。
第一回合
第一次開庭的時候,前夫的父母、姐姐們全部到場,在法庭門口辱罵姑娘,并想要參加庭審。姑娘向法庭申請不公開審理,把前夫家人阻擋在法庭門外。
第二回合
前夫說孩子有可能不是親生的,向法院提出要進行親子鑒定。姑娘說孩子是雙方的婚生女兒,拒絕配合做親子鑒定。
第三回合
前夫說房子是婚前所購買,屬于他的婚前個人財產,姑娘不能分。姑娘說婚后雙方一直在給房子還貸,要求分割還貸及其增值部分。
第四回合
前夫說房子沒增值多少,婚后還貸和增值只有4萬多,她可以分2萬元。姑娘說申請評估房產價值,房子增值很多,婚后還貸和增值有20多萬,我要求分10萬元。
第五回合
前夫說姑娘婚內出軌,要求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姑娘說前夫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存在出軌,不同意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第六回合
前夫說我每個月只有7000塊錢,孩子花不了多少錢,只同意支付1000元撫養費;姑娘說我和律師一筆筆核對了他從結婚至今的所有銀行流水記錄,他一直在向我隱瞞真實收入情況,從工資流水來看,他每月收入不低于2萬元,請求法院按照工資流水計算撫養費,我主張每月5000元撫養費。
最后,姑娘的訴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這個案子的結果怎么樣呢?
一、雙方順利離婚;
二、孩子由姑娘撫養,前夫每月需支付5000元撫養費;
三、前夫需支付姑娘房屋補償款10萬余元;
四、雙方車輛歸前夫所有,但需要支付姑娘4萬元折價款;
五、雙方名下存款、公積金均分。
作為一家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事務所,我們已經辦理了1000多件離婚案件,如果說以前只是隱約地感覺到,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那么這個案子就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
從姑娘的講述以及前夫家人在離婚訴訟中的種種表現可以看出來,夫妻倆的矛盾主要來自于前夫家人的干涉。雙方家庭在價值觀上的巨大差異,導致因日常瑣事頻繁發生爭執,而夫妻倆對此采取的態度是回避,并在婚姻里各謀出路。
如果雙方來自價值觀完全不同的兩個家庭里,在我國這樣注重“家庭文化”的國家里,婚姻確實需要經受極大的考驗。從我們的辦案經驗來看,大多數夫妻會在雙方家庭的干涉下走向離婚,極少有夫妻可以勇敢站出來,堅決地維護自己的婚姻,對著自己的大家庭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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