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
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
不可以。
實收資本實際上是企業的注冊資本,如果把企業的實收資本用于彌補虧損,轉入未分潤利潤,實質上是減少注冊資本,應該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一般來講,不能隨意改變實收資本。
未分配利潤可以直接轉增實收資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會決議,可直接至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手續,無須通過驗資程序。 未分配利潤作為轉增資本的前提條件是企業應當將未分配利潤先行分配給股東,自然人股東在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后,再按照有關規定以貨幣資金投資企業。 未分配利潤是投資者的收益,將未分配利潤作為轉增資本的行為實質上是投資收益分配的一種轉變形式。自然人股東獲得收益在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后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再投資企業,這樣做,既符合《公司法》關于貨幣資金出資的規定,也符合投資收益分配的原則,還可以避免自然人股東偷逃個人所得稅。 轉增資本主要有資本公積轉增、盈余公積轉增、未分配利潤轉增三種方式,對于個稅繳納,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給青島地方稅務局的)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1998]第289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
以山東某上市公司某期間的資產負債表為例,回答問題。
一、所有者權益包含的項目
通過上表可以看出,所有者權益包括股本、其他權益工具、資本公積、庫存股、其他綜合收益、專項儲備、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8項(還應包括一般風險儲備,一般大多為9項)。
二、減少或不增加所有者權益的項目
上述9個項目中,庫存股是抵減項,庫存股增加,則股東權益減少。
專項儲備、盈余公積以及一般風險儲備,都是從未分配利潤提取。這三項的增加,并不增加所有者權益,實質是凈利潤或者是所有者權益內部的再分配而已。
三、增加所有者權益的項目
除提問中提及的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從未分配凈利潤中提取)這兩個項目增加所有者權益增加外,股本、其他權益工具、其他綜合收益的增加均可增加所有者權益。
(一)股本增加
股本的增加實際是注冊資本的增加,其注冊資本反映在會計上時,股份有限公司叫股本,有限責任公司叫實收資本。
發行新股,發行新股股本增加,如果有溢價,資本公積也增加。當然,股本增加不包括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轉增資本,這實質是所有者權益內部項目的再分配。
(二)其他權益工具增加
其他權益工具,是企業融資的工具。其不用歸還投資者,不具有負債性質,投資者持有企業的其他權益性證券代表在該企業中享有所有者權益,和普通股股東一樣擁有企業剩余財產的分配權,平時領取股息或利息 。比如,發行優先股,發行永續債。
(三)其他綜合收益增加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例如,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注意問題:
1、會計報表經審計
2、經股東大會批準并形成決議
3、如果增資后股比有變化,應注意確認增資前后享有的股東權益有所不同
4、注冊變更 股東大會批準后: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轉資本金額) 貸: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注冊變更后: 借: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 貸:實收資本
未分配利潤不能直接轉增實收資本。
先要分配到盈余公積,再由盈余公積轉增實收資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
貸:實收資本
未分配利潤可以轉為實收資本,但是只能用稅后利潤轉增資本。這屬于增資分紅。有限責任公司用稅后利潤轉增注冊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稅后利潤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因此,對屬于個人股東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轉增注冊資本)的部分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公司在有關部門批準增資、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后代扣代繳。
既然股東為企業法人,那就與個人所得稅無關,只涉及企業所得稅的補繳問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轉增視同利潤分配,股東應確認投資收益。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這部分投資收益要還原為含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計算應繳稅金時,再扣除這部分利潤在被投資企業已經繳納的所得稅。
簡言之,如果股東企業的所得稅稅率比你公司高,這部分利潤就要按股東企業的稅率補繳稅款,如果等于或低于你公司稅率,就無需納稅。
請參考
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 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關于未分配利潤轉贈注冊資本的問題可能一直是很多投資者想了解的一個問題,很多投資者以為公司交了所得稅,凈利潤就是自己的想拿回來就拿回來, 想轉增注冊資本就轉增注冊資本,平時就不會去請專業人士做一些合理的調整,到真正要轉增時才明白還有個人所得稅與企業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的區別,想保持原來的比例不變還得補交資本,打亂投資人原有的計劃。為了幫助投資對自己的投資做出預先的計劃,現就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一事舉例作說明,希望能提醒各位投資人閑時準備及時之需,為企業與自己的投資早做考慮。 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優點是不需要股東再拿出貨幣資金出資,股東可以將屬于自身應得的利潤,經過法定手續認可以后,辦理增加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驗資手續,在自然人股東看起來是較為簡便的一種手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未分配利潤轉實收資本“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