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關于子女撫養
離婚協議書關于子女撫養
協議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撫養方可以向未撫養方提出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寫進離婚協議里面。
未成年兒童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用,教育,醫療等。
夫妻雙方協商:撫養費年限,數目多少,支付方式。
撫養費的多少沒有嚴格的標準,以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完成撫養協議,結合當地經濟消費水平,孩子所需,未撫養方的經濟收入條件和支付能力商議。一般不要超過未撫養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在離婚的大多數情況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協議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定要將協商結果寫進離婚協議里面。
協議離婚未撫養方如果變卦沒有實施支付或拒絕支付,這種情況求助于法院,法院不會強制執行。可以因民事糾紛訴訟于法院,從而得到法院的幫助。所以保存好協議離婚協議書,可以提供給法院撫養費協議的依據證據。
謝謝邀請;根據樓主的提問和內容介紹,由于男方不顧已有十歲的孩子和夫妻感情,竟然在婚內出軌,給你造成了傷害,我十分的同情你,并鄙視這個不負責任,道德敗壞的男人。希望在我知道的法律依據范圍內,真心能幫助你得到最大的經濟利益,來懲治這個在感情上的惡棍。
導致你們離婚,是存在有過錯方的,由于男人的不忠出軌,不僅在感情上嚴重的傷害了你,給未成年孩子也帶來了家庭支離破碎的傷害。依據法律規定,你可以要求對方在經濟上予以賠償的。
在婚姻法的第24條解釋中規定;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為的。
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的。
只要過錯方存在以上四條規定,受害方都可以要求存在過錯方進行經濟上的賠償,法律支持。
只要你有對方出軌的確鑿證據,我建議你走法律的渠道,將對方起訴到人民法院,在強烈要求離婚的同時,提出經濟賠償, 法院依法就會支持你,在雙方共財產的分割上就會向你傾斜,由于對方對愛情不忠,給你和女兒造成了傷害,甚至完全有理由要求對方凈身出戶。在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上,法院也會依法判決他一分不少的交付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說你沒有他出軌的鐵證,要和他協議離婚的話,在簽訂撫養孩子細則上一定要注意到;
一,孩子的撫養費用包括;包括孩子的生活費用,學習費用和醫療費用。
二,支付的金額和支付的方式和時間,以及違約該負的責任。
三,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最好簽訂到孩子上大學的時間段,就不會給你和孩子在經濟上造成困難。
四,如果是屬于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就以當地在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消費總額的100%,乘以離婚時孩子的實際年齡到年滿18周歲還差多少年月,就是一次性交付孩子撫養的實際費用。
謝謝邀請;樓主提這個問題,是在考小學生吧,誰生的誰養,當然是天經地義不容推辭的責任。別說法律了,這是自古永恒不變的錢定。如果連這也鬧不清,真得懷疑人生了。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無論是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還是走司法的路子依據法律解除婚姻,雖然我國在婚姻的制度上實行是以結婚自愿,離婚自由為原則的,只要沒有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依據法律就不允許解除婚姻。
怎么支付孩子的撫養,由于我國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有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導致區域間的經濟消費總體不平衡,所以法律沒有作出具體金額的規定。支付未成年孩子撫養費方法,可以用共同財產的分割來抵扣,也可以按月支付,或者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
如果說用個人的財產來抵扣對孩子的撫養費用,就要對個人財產進行評估,財產足夠撫養孩子到年滿18歲周歲成年,就算一次性交夠了孩子的撫養費。要是財產不夠,不足部分補上就行。
一次性兌現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按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城鎮或者是農村人均在上一年度的消費金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日起,孩子的實際歲數到年滿18周歲相差多少年月,乘以上一年度人均消費100%,得出的數額就是一次性兌現孩子的撫養費用,其中就包括了孩子的教育和健康費用啦!
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一般以個人總收入的20%到25%來支付。孩子接受教育和健康的費用,各出50%。
我奉勸天下所有做父母的,你們再離婚,孩子都是你們雙方的,養孩子千萬不能互相推諉,斤斤計較。否則,就喪失了人格,是會遭萬人戳脊梁骨的。
離婚協議書上寫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法律認可嗎?會不會因此影響協議法律效力?孩子將來上入戶會受影響嗎?
夫妻離婚,孩子通常都是由一方撫養,另一方負責部分和全部生活費。《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離婚后要共同撫養孩子也沒有問題,《婚姻法》也規定了,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可見,離婚后孩子共同撫養是可以的,這樣的協議法律也是認可的。哪怕協議達不成,由法院來判決,也都是從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的,法院一般都是把孩子撫養權判給最合適的一方,但不會反對雙方離婚后共同撫養或者輪流撫養孩子。
離婚后雙方或者一方的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到孩子撫養問題時還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例如一方重病無力撫養孩子、撫養方虐待孩子或者已滿十周歲的孩子提出變更要求時,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做為夫妻,走到離婚這一步非常遺憾,也已經對孩子造成一定傷害,孩子撫養問題一定要處理好,以免傷上加傷。
其實這個不必要過于較真,那個有能力就由那個撫養,協議離婚只是一種形式,關鍵還要看雙方自覺履行承諾和協議內容,否則都不執行離婚協議內容的話,這個協議就是一張白紙。如,在我身邊就有著一個協議離婚的家庭,內容大致為:女方帶孩子生活,每月給女方500元生活費,直至孩子18歲止(能夠獨立生活)。據了解,自離婚之日起,孩子一直由男方撫養,女方偶爾送一些飯菜,其它事宜都由男方負責,而男方也沒有提出異議。據他說,孩子總是他的,離婚只是父母觀念不同、方式鼎力、矛盾升級等,但協議規定孩子跟女方生活,最后也要看孩子的意愿,孩子也可最后選擇跟那個過。最后孩子不按內容規定,跟父親在一起居住和生活,18歲孩子被送到部隊當兵,20歲服役回到地方,經孩子努力應聘到一家大型企業工作,這個期間作為協議規定撫養孩子的母親沒有一次過問過孩子當兵、就業、工作,也沒有伸過手來支援一點費用,一切的一切都是孩子父親在運作,直至參加工作為止。其實這就是一個典型的沒有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做的事例,用孩子父親的一句話來說,父母既然離婚了,其它的事宜應有孩子來選擇,跟誰過只是一行文字而已。所以說,對于文字規定干嘛要那么認真,難道明確跟誰過另一方就不認自己的血緣關系了。離婚是目的,孩子跟誰過只是一種形式,你較真到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就是變更了又如何?孩子是無辜的,他想跟誰過你能阻擋得了嗎!還是那句話,給孩子一個自由跟誰過的天空,不必計較協議規定內容,該跟誰姓、該跟誰過,孩子心中最有數,他會把握住自己未來的路。你說呢?
感謝邀請:關于這個問題,我的意見是,社會從母系社會,轉到父系社會,是進步,在雙方都要或不要的情況下,應當是父親負責應歸父親,因為孩子在中國,孩子都從父姓。若男方不要,女方要,可判女方。男方應付撫養費。
共同撫養孩子的離婚協議書格式如下:
一、男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女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二、具體內容:寫清夫妻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分配,共同生育的子女撫養權、撫養費及探視權的相關協議。
三、落款。
謝謝邀請!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離婚協議書關于子女撫養“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