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理由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理由
1、請求人應當在無效宣告請求書中明確無效宣告請求范圍。2、無效宣告理由僅限于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理由,并且請求人應當以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的條、款、項作為獨立的理由提出。3、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就一項專利權已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后,請求人不得針對同一專利再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但所述理由或者證據因時限等原因未被所述審查決定考慮的除外。4、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的,請求人需要提交證明權利沖突的證據。5、請求人應當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理由,提交證據的,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可以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包括:專利法(1)被授予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關于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2)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屬于《專利法》第五條規定的情形,即違反國家法律、違反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發明創造的完成依賴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而獲取或者利用的遺傳資源;(3)被授予的專利權依照《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即該專利權的授予將導致對同樣的發明創造重復授予專利權,或者該專利權的申請人不是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最先提出申請的人;(4)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系在中國完成,專利權人未事先報經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保密審查即向外國提出申請;(5)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6)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即該外觀設計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者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7)被授予專利權的主題屬于《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不能授予專利權的內容;(8)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文件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的規定,即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未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9)外觀設計專利文件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即其圖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10)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即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或者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1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即獨立權利要求未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12)被授予的專利權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即該專利權是基于分案申請授予的,而該分案審查超出了原申請記載的范圍。上述各項是對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理由的窮盡性規定。凡其理由不屬于上述各項之一的無效宣告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那么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有哪些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1)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2)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為現有設計、不具有明顯區別或與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3)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不是新的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設計;(4)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沒有經過保密審查即向外國申請專利;(5)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實現,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不清楚、不簡要;(6)被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專利沒有清楚顯示要求保護的產品;(7)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請文件記載的范圍;(8)獨立權利要求沒有從整體上反映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記載解決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9)分案申請的文件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10)發明專利創造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11)不屬于專利權授權的范圍,違反專利法第二十五的規定。
可以通過專利復審環節。在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專利權無效宣告請示,專利申請復審委員會受理后,申請人從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可以補充、修改、增加證據,在規定的一個月期間以外提供新的證據或對原提供的證據作修改,補充的,專利申請復審委員會可不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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