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公司怕勞動局告
為什么公司怕勞動局告
頂多就是賠錢罰款,為什么要怕呢?老板怕被員工告到勞動局,稱職的老板是不愿意產(chǎn)生勞資糾紛或讓員工四處投訴的,因為:
- 員工投訴會對企業(yè)的誠信度產(chǎn)生不利影響;
- 員工投訴一般都會產(chǎn)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
- 員工投訴說明勞動關系不和諧,會影響企業(yè)的凝聚力與向心力,對企業(yè)的生存與發(fā)展產(chǎn)生消及影響。
- 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 安排女職工在經(jīng)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yè)或者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的;
- 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 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
-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chǎn)假少于90天的;
- 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以及延長其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的;
- 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 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的。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員工告到勞動局或勞動監(jiān)察機關老板會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從我去年代理的六十來件勞動爭議案子來看,每個用人單位其實都是很怕出現(xiàn)勞動爭議進入仲裁的。
員工申請仲裁,基本可以認為雙方矛盾已經(jīng)激化,前期已經(jīng)經(jīng)過內(nèi)部協(xié)商,甚至經(jīng)過勞動監(jiān)察等單位調(diào)解,無果后才會進入仲裁程序。
用人單位很害怕其他勞動者效仿。
不管是拖欠工資等涉及眾多員工的爭議,還是辭退個別員工的個案,都會在在職員工心里留下痕跡,相當于一次形象的普法,真實的案例就發(fā)生在身邊。所以用人單位不希望勞動爭議進入仲裁。
今天我在朋友的聚餐上聽到了一個案例,我朋友說:他的一個朋友A是一名城管,工作了11年,通過仲裁獲得了20余萬元的賠償。我說怎么可能會有這么多?就算他的月平均工資1萬元計算22個月也才22萬元,城管哪有那么高工資?我朋友說A就是這樣在外面說的。
我的一個案子,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了2名員工,我代理員工勝訴后,又有1名員工來找我。
我作為勞動法律師不選邊站,是按照“誰先聘請為誰代理”的原則開展工作
由此可見,只要進入仲裁,只要員工獲得賠償或者補償,必然“滿世界”都知道了。
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很難做到完全合法合規(guī),一旦有勞動爭議進入仲裁很容易敗訴,所以會害怕其他員工效仿。從以下表現(xiàn)可以看得出來:
用人單位一般都會同意調(diào)解,調(diào)解結案的既可以減少損失,也可以避免其他員工效仿。
在調(diào)解無望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看著有把握勝訴,就會努力爭取勝訴的結果;用人單位毫無勝訴把握時就會用盡自己的程序權利,把仲裁、訴訟的時間拖長,以此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提醒“后人”不要效仿,效仿就是這樣的結果。
我說你聽,每天關注勞動法
企業(yè)為什么敢違法,因為違法成本很低,讓企業(yè)可以視勞動法為無物。員工為什么不敢說話,因為員工是弱勢群體,造反的成本太高了。這一點,是我們無法回避的現(xiàn)實。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一有動靜,公司會利用各種渠道擺平。員工違反公司的制度,立即被依法懲辦。這就是現(xiàn)實,公司明顯是強勢的一方,沒有話語權。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要是有出頭的,即使被勞動部門警告或者下達處罰,但是,公司付出的代價可能僅僅是一些錢或者動用關系,而出頭的員工肯定面臨著被開除的命運。
我用兩個比較經(jīng)典的語句來闡釋一下:
第一、社會心理學上的責任分散效應。當一個人發(fā)現(xiàn)問題需要解決的時候,個人會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當問題的解決可以由多個人來處理時,誰也不會認為是自己的責任。
這個可以很好的解釋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公司的做法不對,但大家都指望著別人來出頭解決這個問題。在互相推脫中,問題會處于無責任狀態(tài)。所以,誰也不愿意做這個出頭鳥。正所謂槍打出頭鳥,誰出頭肯定意味著被解雇的命運。當個人利益大于集體利益時,誰也不會在乎大家怎樣。
第二、勒龐的《烏合之眾》著作中,集中分析了群體的心理狀態(tài)。有一句話說: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于孤立的個人,但是從感情及其激發(fā)的行動這個角度看,群體可以比個人表現(xiàn)得更好或更差,這全看環(huán)境如何。一切取決于群體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質(zhì)。
所以,很多時候,大家都接受了暗示:雖然公司做法有些不對,但是忍著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因為大家都這樣做。
人一到群體中,智商就嚴重降低,為了獲得認同,個體愿意拋棄是非,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所以,你不說,你不反抗,你就是安全的。你說了,你反抗了,你就會成為孤立于大家的人。所以,我們經(jīng)常看到,很多帶頭造反的人,雖然都在維護著群體的利益,但是當聲勢被壓制的時候,群體是躲避遠離群眾領袖最快的人。
再說點直白的:
第一、大家都是出來打工混飯吃的,錢是老板給的,工作著還有錢,一旦失去工作,吃喝都成問題。誰愿意得罪給你錢養(yǎng)家的人?
第二、 中國傳統(tǒng)文化決定了,忍一時海闊天空。底層的工人是很能忍的一類群體,只要工資能正常發(fā)、只要別罰我錢,多加點班就多加點吧!
第三、個人去對抗公司,很多時候都是雞蛋碰石頭。你贏得了法律,贏不了人情、關系。你贏的了正義,會失去工作,這明顯對很多人來說得不償失。
這種事情是需要先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促裁,需要填個申請表,勞動局受理后,大約需一周之內(nèi)下達文件給公司要求公司派人出廳.資料就是:需要證明你是這個公司的員工,最好把發(fā)工資的單據(jù),廠證留著.勞動局本來就是為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所以不用擔心.補償是自己協(xié)商定的,如果協(xié)商不成,才會強制按標準的補償方法執(zhí)行.一般公司都會接受協(xié)商.(未簽勞動合同,給雙倍工資,補交社保.)勞動法規(guī)定,公司是不可以無理由押工資的,你的可以取回.打擊報復就不好說了,不過你如果告了那個公司,相必繼續(xù)在那家公司做的話,公司會處處為難,如果怕受打擊報復,可以準備一份協(xié)議,在勞動局仲裁員在場的情況下與公司簽定.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會出現(xiàn)打擊報復的這種情況的,不過還是勸你離開那家公司,且不要在附近找工作.你如果怕告了不成功的話,可以先去勞動局咨詢.需要注意的就是:在你們還沒采取行動之前,不要讓公司知道這件事.因為如果讓公司先知道了,你們就難收集勞動局需要的證據(jù)了.公司遇到這種事情,都會選擇和你協(xié)商解決的,不會想把事情弄大.我們公司前段時間就遇到一個員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本來我們公司方?jīng)]錯的,是那個員工自己曠工一個星期,但公司不想麻煩,反正那個員工也只是要當月的工資而已,公司直接把當月工資結他,另外和他簽訂了協(xié)議.我給你的意見就是:最好是多幾個人一起,這樣比較好一點.回答得有點亂,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為什么公司怕勞動局告“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