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遺失可以辦結婚證嗎
戶口本遺失可以辦結婚證嗎
你好,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了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需提供的證件和相關材料,具體有: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沒有戶口簿、身份證的也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臨時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及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聲明書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三、另帶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張。辦理登記手續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
戶口簿丟失補辦以后,舊的戶口本找回以后若該戶口簿沒有破損,丟失頁等情況的,還是可以用于辦理結婚證的。 結婚證辦理需要提供雙方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等資料進行辦理。由于戶口簿的作用主要是用于核對戶籍信息,身份證信息等資料,一般情況下只要該戶口本沒有相關“作廢”字眼或者破損的情況,也是可以用于核對資料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有些當事人因為家庭的干涉,無法取得戶口簿,也有些人保管不當戶口簿遺失,但是沒有戶口簿婚姻登記處是不會給你辦證的,那是不是只有戶口簿才能登記結婚呢?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嗎?接下來為大家整理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沒有戶口簿不能進行結婚登記?
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法規定,結婚登記內地居民,應當出具相關證明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本和個人居民身份證的規定,沒有戶口簿僅憑身份證是無法進行婚姻登記的。但是可以到你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口證明,然后帶雙方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到雙方戶口常住地的一方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領取結婚證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雙方戶口簿《戶籍證明》;
二、雙方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街道辦事處等、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字;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即時開出準予登記,并發放結婚證。
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學歷、所在行業、具體職業、職稱等內容的薄冊。中國的戶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戶政文書。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因此,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提交戶口薄的。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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