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
判刑五年實際坐牢多久
判刑10年,實際坐牢可能要七年以上,最多可減刑2-3年。還有可能假釋,但也要坐牢5年以上。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被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幾年牢,但影響坐牢的因素包括有沒有緩刑、先行羈押多少天、執行期間有沒有減刑情形等。
一般情況下,根據服刑期間表現,如果符合減刑或假釋條件的,那么坐牢兩年半以后才可以辦理減刑、假釋。
實際執行的刑期為五年。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予以減刑假釋。理論上,經過減刑假釋,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但司法實踐中,一般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60%——70%.
您好,一般情況下,如果表現良好,有兩種情況可以縮短刑法執行的期限,分別是減刑和假釋。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屬于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刑的,可以適用減刑。所謂假釋,是指對于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執行一定的刑期后,附條件的將其提前釋放的一種制度。
對于被假釋的人,必須實際執行一定的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原判刑罰二分之一以上,即您說提及的人應當至少服刑三年五個月的一半的期限,同時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危害社會的。所謂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危害社會,是指犯罪分子在勞動改造期間一貫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通過教育、改造和學習,對自己所犯罪行有較深刻的認識,并以實際行動痛改前非,改惡從善,釋放后不會重操舊業或從事違法犯罪等危害社會行為的,可以假釋。
所以實際在監獄服刑的時間一半情況下是判決書上的期限,不排除因減刑或假釋縮短在監獄服刑的時間。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從進看守所正式批捕那天開始算,進監獄后,爭取表現好點五年是可以減一年的。然后看守所應該也呆了半年,所以進監獄后可能實際呆個三年半左右就可。前提是他一定得表現積極一些。里面比較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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