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暴起訴離婚
婚姻家暴起訴離婚
回娘家,或離開,或者繼續走法律程序
丈夫對妻子家暴,是侵略人權違法行為,家暴“零”容忍不是想不想離婚,而是應該要堅決離婚,否則你會吃苦受累一輩子。
家暴的丈夫有家族遺傳史,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惡習,他施暴后會向你跪下求饒,以后接著一次又一次重犯。
希望你決不心慈手軟,為了自己未來幸福美滿的生活下定決心和他離婚。
離了以后沒有怎么辦可問?拿走你應該所得部份,從而為自己找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養活自己。
再找機會為自己,找一位人品好寸心如意的男士為伴,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家庭,這才是你真正唯一新的出路。
完全可以。但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誰主張誰舉證是原則。事實與理由部分要闡述清楚,書證,人證,物證要確實充分。愿有家暴的受害者人人都早日脫離苦海。
可以啊!起訴離婚只要有一個理由就可以了,什么理由都沒問題!
您好,感謝你的邀請!
我就不說我的婚姻了,根據我咨詢多年的經驗,婚姻中存在家暴的情況比比皆是,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或多或少的被家暴。那到底什么是家暴呢?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在我們大多數人的眼里,家暴的概念也許僅僅停留在毆打上面,這也是最輕的家暴,一些人都能忍受,覺得婚姻不易能忍就忍了吧,可是忍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如此循環。讓一個本該幸福的家庭出現了裂痕,有些最終導致破裂離婚。
如果說一個男人毆打女人,就會被世人唾棄,被罵作豬狗不如、沒本事、人渣,各種各樣惡毒形容詞都會貼在這個男人身上,我承認男人不該打女人,但是,有些時候,女人被打也不一樣是這個男人的錯,有句話叫做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曾經有一個傾訴者向我訴說,她說她不敢回家一直躲在娘家,我說為什么?她說老公打她,只要稍微不順心就打她,她已經被打的遍體鱗傷,逃出來三個月了不敢回去,她向我說一起四五年了被打了四五年。
我說你為什么不選擇離婚?她說不可能的事,在那個家里她就沒有說話的份,還離婚?最后我給她說可以選擇報警。她反而反問我:“警察會管嗎?要是警察走了還不給老公打死”!我長吁一口氣,終于明白她為什么被家暴四五年。
女人的膽小忍讓助長了男人的囂張。
有一種家暴比身體上的殘害還要狠,那就是冷暴力。夫妻就應該有個夫妻的樣子,有說有笑,你關心我我依賴你,體驗著家的溫暖,可是有些人一旦跟另一方發生了矛盾,就給對方冷暴力,忽視對方不理不睬,見了對方也是行尸走肉面無表情。
這樣的暴力讓對方有火無法發泄,一個人的怒火發泄不出來,憋在心里容易生病。時間久了,你不說我不問,婚姻也就沒有了最初的感覺,越來越遠,最終破裂!
我是心理咨詢師張平,關注我,可以私信聊天哦!
以家暴為理由起訴離婚,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但是相關賠償并不容易得到。講個真實案例,希望讀者們能了解一些相關知識。
丈夫不同意離婚把妻子折磨成精神病,法院:可以判離婚但無需賠償
芳與李榮浩經人介紹于2007年2月17日登記結婚,婚后不久,生育一子李哲。
丈夫迷上直播,不顧家庭出軌
自2016年起,李榮浩開始迷戀上了看直播,張芳起初以為就是打發時間沒有在意。后來時間久了才發現李榮浩經常給主播打賞送禮物,少則幾十,多則幾百。為此,小兩口經常吵架,李榮浩偶爾也會動手打李芳。
2017年3月一天,張芳偷偷查看李榮浩手機微信聊天記錄,發現他與一名女子聊天特別曖昧,張芳再三逼問下,李榮浩承認該女子是某平臺女主播,他曾多次給該女主播送禮物,差不多有4萬塊錢。至此以后,張芳漸漸抑郁,很少與人來往,而且脾氣變得古怪。
妻子起訴離婚不成,丈夫百般折磨
2018年初,張芳家人了解到事情后,勸說她盡量離婚,張芳再三思量后向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以感情破裂為由提起訴訟離婚,法院調解不成且認為感情為完全破裂,駁回起訴。自從張芳提出離婚后,李榮浩對張芳實施各種壓力,曾多次到單位吵鬧,在家中對她恐嚇,當著孩子面打她。半年后,張芳再次起訴,法院判決離婚。
妻子被診斷精神分裂要求賠償
離婚后,張芳帶著孩子回到娘家住,父母起初發現張芳行為異常,后到醫院檢查后被確診為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并住院治療。張芳家人遂以她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責任之訴,要求李榮浩賠償損失20萬元。
但意想不到是,法院判決讓張芳家人失望透頂,并沒有支持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賠償不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認為,李榮浩行為不符合婚姻損害賠償情形,張芳也不能提供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上述”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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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協商離婚就協商離婚,協商不了就起訴。
一、離婚的方式。我們國家離婚一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愿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自愿離婚也叫協議離婚,說的是雙方就孩子撫養、債務承擔、財產分配談好之后形成協議書,雙方本人親自前往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就可以了。起訴離婚,說的是一方想離一方不離,或者是雙方因為某些問題談不到一起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要求離婚。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判離?法院判決準許離婚只有一個標準: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我國現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一共羅列了19種常見情形,作為法院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據。家庭暴力是其中的一種。也就是說,再有家庭暴力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就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以此為依據判決準許離婚。
所以解決你這個問題的方法很簡單,男的攏就談,談不攏就起訴。至于彩禮的問題,你的表述中是你們育有兩個孩子。結婚時間最少在三年以上,從孩子情況和婚姻時間長短情況來看彩禮是不需要退還的。
遭遇家庭暴力,這是一樁侵犯人權,于涉和強迫妻子自由權利的違法行為。
一定要以他的意志而轉移,一切都要服從丈夫稍不如意,他即開啟對妻子實施暴力行為。
家暴”零”容忍,有一次必有多次,這類惡習有家族遺傳史,這行為屬世上最沒出息的男人而為。
中國人有句老話稱:”好男不跟女斗”,他壓根兒就不是個好男人。
但要起訴離婚,必要有證據,諸如:受傷醫生開署的證明、錄音、家暴視頻、或帶傷嚴重真憑實據等。
必須要向法院及民政部門,出示證據方可離婚,單憑口說無憑不能成立,有關部門也不會授理此案。
另外一辦法即分居兩年,在分居期間,一定要互相不見面,不互相發生任何聯系,也可起訴離婚,但也必須有證人證據,男方供認不諱也可起訴離婚。
總之有關部門一切重證據,然后根據法規定方可達到離婚目的,這僅是我的看法,大家不知如何看,不當請指教。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姻家暴起訴離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