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算提成嗎
平均工資算提成嗎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稅法、統計、勞動等方面的相關規定,發放給員工的根據其工作業績計算的“提成”,屬于員工的勞動報酬,應當作為獎金計入工資總額中。因此,在會計核算時,應當與其他工資項目一樣處理。同時,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交個人所得稅。
平均工資計算時要加年終獎的。年終獎和年終雙薪,都是勞動法規定的工資項目的組成部分。平均工資應該包含綜合保險、高溫費、年終獎,法律依據是由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對企業的工資總額組成作了明確規定。工資總額由六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完成的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等。 (4)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指對法定節假日和休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職工按規定支付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除外)。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勞動者因病、婚、喪、產假、工傷及定期休假等原因支付的工資及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
2018.5月10號簽訂合同,2020.5月10號合同到期,公司不予以續簽合同,經濟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基數中包括年底績效嗎?公司年底績效5月發放。
經濟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包括年底績效嗎?要注意什么?
01
公司在跟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對于員工來說最重要的就是拿多少經濟補償金的問題了,而公司確實會出現不把年底績效計算在內的情況,對于這樣的情況勞動者要據理力爭,因為績效工資也屬于工資。
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公司的計算方法應當是,用最近的12個月工資總收入除以12,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還存在兩個問題。
一個問題是你計算出來的工資收入高于當地平均收入的3倍,那么能夠支持你的最高點也就是平均收入的3倍了。
另一個問題是你計算出來的工資收入低于當地的平均收入,那么不應當以計算出來的數值作為補償標準,而應當按照平均工資水平來支付經濟補償金。
02
跟公司協商只是一個據理力爭的過程,這個協商的結果可能是公司不同意的請求,也可能是選擇拖著的方式,來促使你早點與公司解決問題。
無論遇到上述的任何一種情況,你都可以不在離職上面簽字,尤其要注意的是很多公司都會準備一份是員工自動離職的申請,那就更不能簽字了,否則對于后續的法律程序會有影響。
接下來需要走的程序就是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是你繼續選擇在公司呆著,雙方就這樣耗著,一直到問題得到解決。個人建議還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的好,畢竟在這里耗著雖然也可以,但是很少有人能夠呆的住。
03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者解決勞動問題的法律途徑,相關的審理單位是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具體的地址可以在網站進行查詢。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勞動者與個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勞動仲裁申請書,以及相關的工資收入記錄。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勞動者自己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申請,在不考慮成本的情況下可以委托律師進行,很多人覺得可能勞動仲裁很簡單,其實也并不完全,我的建議至少還是詳細的咨詢律師后,再決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師進行。
歡迎關注,共同交流和學習法律知識。
糾結統計數字有意義嗎?這樣的提問太多了,我工資多少,在什么城市,屬于什么水平?要么是來炫耀的,要么是來找平衡的,要么是來求安慰的。其實,你跟全國比、跟全城比,有意思嗎?你還是活在你的世界里,一般都是跟同類的周圍人比。如果你要跳槽,就要關注你的身價的市場價位,與中位數和社平工資都沒有意義。
第一,社平工資,可以當作參照,但實際意義不大。比如,說北京2018年社平工資是10800元。這是所有工薪族工資總額除以人數。每次公布社平工資,許多人都哀嚎:我又被平均了,我又拖某某城市后腿了。別忘了,財富分配是二八定律,20%的人占據80%的財富。平均工資高,不能掩蓋低薪人員是最大群體的現實。當社平工資10800元時,許多高薪行業的應屆生起薪就超過2萬。可是,絕大多數通用崗位的人員月薪不到5000元。
第二,中位值。反映的行業企業的工資策略和水平,在跳槽時有參照作用。比如說,財務經理在行業里,有10000、8000、7000、6000、5000元,如果中位值是6000元,意思是50%的人是6000元。25%分位是10000元。75分位是5000元。說明75%以上的人是5000元。對你跳槽有指導意義。比如說,你應聘到某企業,這個企業是行業標桿,實行的是標桿工資策略,財務經理可能是25%分位,10000元。如果你應聘到某企業,這個企業是一般企業,可能執行50分位的工資,你的定位可能就是6000元。
第三,人們的心理感受。人的攀比心理是一個很奇妙的心理活動。人們往往與本公司相同人員相比,與同學相比,與朋友相比。總是覺得別人家的老板最好,別人家的工資最高,別人家的福利最好。這是因為人們只比自己沒有的。中位數也好,社平工資也好,與自己的感受都不一樣。你加入了標桿型企業,比如阿里騰訊華為等等,比如金融證券投行咨詢等等,他們的工資策略就是標桿型的,否則他們吸引不到優秀人才。
綜上,要想提高工資,一是努力加入高薪行業和標桿型公司,這樣起薪就比較高,未來的天花板也高,有的超級企業年薪百萬不是夢,但有些傳統企業年薪20萬就是天花板。二是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在跳槽時就有議價能力,比如,你可以要市場價位的25分位的工資。至于中位數和社平工資,與個人無關,這種統計數據,看不看都沒有意義,把自己的職業和生活搞好才是王道。
可以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好,這個問題可以這樣理解。首先,需要看你在職的時間長短來計算補償金額。
按照,法律法規的條款一般來說:
1.在職低于六個月,按照六個月計算,補償金是半個月的工資;
2.如果在職超過六個月,(比如三月一日入職,九月一日不不想做了,要離職)。那么,就要按照一年來計算,補償金是一個月的工資(年收入平均下來的均值);
3.超過一年或一年以上,經濟補償金就會按照解除合同日期之前,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你每個月的月收入就是,月工資+獎金績效=月收入。簡單說就是單位一個月往工資卡里打多少錢,就是月工資。取個平均數就是月平均工資。(我現在所屬的公司,月平均是按稅前計算,就是還沒有扣掉五險一金金額)
根據勞動法上面所解釋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工單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來計算。如果,本人的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那么,就會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支付;如果,低于當地工資最低標準的,就會按當地最低的工資標準來支付。
以上幾點見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平均工資算提成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