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退伙
有限合伙企業退伙
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伙;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 關于退伙后的資金分配,有合伙協議的按合伙協議辦理;無合伙協議,但存在事實合伙關系的,應當先進行民事調解或仲裁,對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看你是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如果你是普通退伙,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你是有限合伙,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貨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退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不知你退出前,作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
一、如果是普通合伙企業
先看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1906/t20190625_302868.html:
(一)如果是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當先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2、38、39條)。
(二)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53條)。
(三)退伙5年后提出的債務
1、如果5年后提出的債務,確有證據證明是在退伙之前發生的,而合伙人退伙時,未對此類債務有約定,那退貨人應當承擔責任;
2、如果退伙時,特別約定此類潛在債務退伙人不承擔,那么該合伙人不應承擔;
3、如果退伙后發生的債務,與該退伙人無關。
二、如果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一)看一下第57條: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除上述情況外,其他負債參考上述“一、如果是普通合伙企業”。
三、如果是有限合伙企業
(一)如果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業的負債參考上述“一、如果是普通合伙企業”。
(二)如果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第2條)。
2、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第77條)。
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第81條)。
(三)退伙5年后提出的債務
1、如果5年后提出的債務,有證據證明是退伙前的債務,如果沒有約定,以該退伙人退伙時從合伙企業取回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2、如果有約定不需要承擔,則不承擔;
3、如果在退伙后發生,更不應當承擔。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合伙企業的退伙,是合伙人退出合伙組織而喪失合伙人資格的行為。
退伙可以分為以下4種情況:
1.聲明退伙
聲明退伙是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退伙。
2.法定退伙
法定退,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退伙。法定的原因主要有:合伙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等。
3.開除退伙
開出退伙,是當個別合伙人的行為危害了全體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時,其他合伙人通過協商強制將其清除出合伙的情況。
4.協議約定成就時。
合伙人退伙有書面協議約定的,當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
需要注意:
1.如果是被開除退伙的,退伙人30日內可以起訴。
2.因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考慮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等情況,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有限合伙企業退伙“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