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
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
這倆沒一樣的地方啊1.公司組成形式不同,一個是合伙企業,一個是個人獨資企業2.合伙企業交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交個人所得稅3.合伙企業有主體資格,個人獨資企業沒有主體資格,硬要說有相同的地方,兩種企業發起人都承擔無限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2、個人獨資企業取得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3、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4、其他稅種的納稅基本一致。
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類型都是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還有一些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中的自然人合伙人等等。
1. 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情況
(1) 個體工商戶
對于個體工商戶,如果是查賬征收,那么經營者按照5%-35%的五級累進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實際中更多的是核定征收,包括定期定額征收和定率征收的方式。比如,某地規定收入在2-5萬的,對于經營者按照0.5%的核定征收率來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獨資企業
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在查賬征收的方式下,應納稅所得=收入-成本費用損失等,然后再按照金額所適用的5級累進稅率表來計算應納稅額。
在核定征收的情況下,也區分核定應稅所得率和固定征收率。比如,某地的政策是可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為10%,那么就是按照收入*10%來計算應納稅所得,然后再通過5%-35%的累進稅率來計算應納稅額。有些地方是直接核定一個固定的征收率,比如這里的1.5%,有可能是某地的固定征收率,或者是核算下來大概的稅負比例。
(3) 合伙企業
對于合伙企業,我們要區分清楚合伙人的類型。法人合伙人是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合伙人是繳納個人所得稅。
2. 1.5%的個人所得稅
在過去,不少園區的確實有這樣的核定政策,吸引企業前去注冊,很多文章也都以此為標題吸人眼球,但是在這樣低稅率的標題背后,老板們還是需要考慮更多的問題:
(1) 首先,是否適合去注冊。從目的、未來發展等多角度考慮,這樣的企業是否適合公司的發展,從節稅的角度,這樣的業務模式是否合理。
(2) 其次,考慮現實情況?,F在各地核定政策有所收緊了,在部分城市的部分縣區還可以申請,并且有些也不是隨便就能設立,有的不允許注冊后隨便注銷;有的每年有新設的數量配額;有的設立有苛刻的條件,所以,要具體了解清楚。
(3) 再次,注冊的方式有自己去注冊和專業公司到當地注冊的方式。專業機構會收取初始注冊費,后期管理費(可能是打包收的),這時候自己企業要匡算下成本,是否劃算。
(4) 最后,要考慮下未來的因素,比如政策穩定性等等。
所以,不交企業所得稅,1.5%的低稅率這樣的標題看起來很“吸睛”,但是也要考慮從自己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從適用性出發,認真考察好情況,做好未來規劃,總成本匡算等等各方面的考量。
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個人獨資企業性質: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投資人:
①投資人是自然人;
②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
③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作為投資人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合伙企業:投資人只能是中國公民,有兩個以上的合伙人出資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繳納出資投資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上予以注明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企業事務管理: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但企業內部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企業解散后,財產清償順序: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②所欠稅款;③其他債務(剩余部分歸投資人所有)①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②合伙企業所欠稅款;③合伙企業的債務;
④返還合伙人的出資(仍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間按約定分配)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的區別“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