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工傷怎么賠償
請問工傷怎么賠償
按照國家工傷勞動法執行!
律師解答: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是屬于工傷的范疇的,首先工傷認定應該有單位去進行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沒有去申請的話,傷者本人或其家屬是可以在一年時間內去進行申請的。這個工傷已經認定下來了,下一步進行傷殘鑒定,這個傷殘鑒定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必須在醫療結束或醫療終結后。鑒定之后會有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的標準來進行賠償。
依法起訴單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賠償項目:
1、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你被評定為工傷十級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你的工傷鑒定為十級傷殘,將享有以下待遇:
1、你此次治療工傷(工傷保險診療范圍內)的醫藥費、住院費;
2、你此次的住院伙食補助費;
3、如果你安裝了醫療器械的話,其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4、你從受傷治病到治好回廠,以及合同未解除或終止之前,工資福利按原有的一樣享受。
5、你在住院期間的病床陪護費用可以報銷;
6、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你可以得到從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的7個月你的工資;
7、你的勞動能力的鑒定費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
8、如果你的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再由你的工廠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給你。具體標準參照你所在的省人民政府規定。
9,你的工資,是指你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如果你的工資高于你參保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你參保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如果你的工資低于參保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參保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三、如果你的工廠給你調崗不解除合同的,那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就不能享受,其他的都可以享受。
四、工廠繼續和你保持勞動合同關系的,一般調崗后的崗位比較輕松,可能會給你一筆補償費(具體看老板的肚量),但愿吧!
根據我在實務當中得出的經驗,工傷的事情,根本不用找老板談,因為根本就沒什么好談的。工傷的賠償標準,都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該拿多少就是多少,如果說跟老板談的話,肯定是拿不到這么多錢的,老板不可能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多給你錢。
而且,工傷的賠償包括很多,停工留薪期的工資、醫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這些錢你都能夠計算清楚嗎?在找到老板談判之前,我覺得你至少要知道自己能夠拿到多少錢才能談吧,如果連錢的多少都不知道,那么老板隨意給你開出的五萬或者十萬,你能接受嗎?你能知道與你能夠拿到的錢相比差了多少嗎?你知道自己的勞動能力鑒定能到哪個級別嗎?如果是單位與你協商,讓你去一個他們指定的鑒定機構做勞動能力鑒定,你能確定單位與鑒定機構之間沒有關系嗎?
談判想要成功,要了解對方的弱點,如果不知道的話,是沒辦法取得優勢的。作為一個職業法律人,我還是建議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之后,找專業的律師處理。律師可以幫你計算出你到底有多少賠償可以拿到,可以幫你對你的法律風險做一個預測,讓你規避掉對你不利的情況。找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我相信,你能夠找到一個好的律師的話,是可以將你的利益最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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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請工傷認定,骨折這種情況一般可以鑒定為十級,因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的標準不一樣,請參照發生工傷地的標準賠償為準。
《工傷保險條例》作了詳細介紹。
上下班途中遇車禍算工傷
條例明確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均可認定為工傷,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延伸到“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
《條例》具體規定了七種受傷害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有職業??;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等,其中職業病是指國家列入職業病名單中的疾病。
另外,《條例》還明確規定了職工有下列情形也屬于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經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但是,由于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導致傷亡的,酗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根據工傷申請的材料,需要補正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材料完整的或者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為1年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遇有特殊原因,需報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延長申請時限。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要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診斷為職業病之日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期限為兩個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申請后,可以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和職工等有關部門和個人應予以配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年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按照《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津貼不得低于
最低工資標準
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首先,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范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
希望采納噢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請問工傷怎么賠償“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