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刮蹭逃逸怎么處罰
車輛刮蹭逃逸怎么處罰
輕微刮蹭逃逸處罰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六)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七)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觀點:是屬于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發生嚴重事故的,并不構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拓展:發生交通事故后,違法行為人應當立即報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如果非但不采取必要措施,將事故損害降到最低,反而駕車逃跑,就容易使事故進一步擴大,如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陷入生命危險,過往車輛因不知情而造成進一步事故,違法行為的性質就變得更為惡劣了。所以法律規定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設置了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目的就是促使違法人不敢、不愿棄現場于不顧,擅自駕車離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對于輕微刮碰事故逃逸的要經交警部門調查才能定性。 確定屬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能夠認定刮蹭車輛的由逃逸車輛負全責,如無法認定,則報警后由保險公司負責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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