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底薪真的會給嗎
無責任底薪真的會給嗎
保險公司外勤人員在沒有集體活動和公司例會的情況下,只需要早晨去公司露個臉,僅僅從公司出勤制度來看,對于外勤,無責底薪在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的。
正因為保險公司使用無責任底薪的方式,所以保險公司人員流動性很大。
一般人堅持不了多久,因為普通人的簽單方式局限性大,在得不到親戚朋友支持的情況下,基本很快會淡出大家的視野。至于留下來的都是保險公司的精英,他們除了通過開發親戚朋友關系來簽單,還能通過自我能力,獨自開拓市場,可以是擺地攤,也可以是轉介紹,還可以是網絡模式簽單,總之能夠適應社會以及各種客戶的白眼與刁難。
保險行業,工資浮動很大,強者月入幾十萬是常事,弱者一年下來平均收入水平可與普通工人持平,前提一定是經得住考驗,能夠留下來。
本身保險業務員賺的錢并非來自客戶,雖然以應收保額來計算提成,但實際到手工資來自于保險公司再投資獲得的額外收益。所以入行必須懂得這一條,這樣介紹可以降低客戶對你的排斥感。
老員工工資多以業務為主,如果手下有人還會有管理津貼,是多勞多得的收入模式。想獲得高額收入,就要通過各種方法提升自己的簽單量,事實上這非常難。
新員工前三個月,除了提成收入,還會有新人激勵,責任底薪,可以籠統地估算,一張保單10000元,個人能拿到40%就是4000,所以說這個工資是非常高的。
保險市場魚龍混雜,亂象叢生,盡管福利待遇也很好,但是缺失市場監管。
為達到爭搶客戶的目的,暗下黑手,背后議論,或者以最直接也是對保險市場秩序危害最大的辦法,返傭。所謂返傭,就是業務員根據保額計算出下月收入,然后跟客戶平分這個收入,也就是給客戶省保費。許多客戶看重眼前利益,這種事情自然不會放過,無形中打亂了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
眾人眼中,保險行業是個低賤的職業。恰恰相反,我認為這是個非常高尚的行業。給客戶送保障,給后代子孫積福,還能獲得高額的報酬,一舉三得。尤其保險公司福利待遇也好,還可以獲得出國游玩的機會,公司為優秀的外勤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等,足以證明保險公司是個好去處,只要你能證明自己足夠優秀!
大部分崗位的薪酬通常會分為兩部分: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其中固定部分通常包括底薪、技能、崗位等部分,這一部分是按照個人當月的出勤天數來發放,不會跟個人及組織的績效進行關聯;
而浮動部分通常會包括績效工資和獎金,有些時候會以傭金(提成)的方式呈現,這部分直接跟個人及部門甚至企業的績效掛鉤。
顧名思義,無責底薪應該是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的,因此,將其中的500進行考核與當初的承諾是不一致。
如果3500的無責底薪是在合同上約定的,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合同履行。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則需要和企業進行溝通。
是真的,新入職無責任底薪4000元/月,轉正后提傭提30%—75%。鏈家是一家集房產交易服務、資產管理服務、產品研發、大數據處理、服務標準建立為一體的以數據驅動的全價值鏈房產服務平臺,其業務包含:二手房、租房、新房、旅居、海外房產。鏈家地產是以地產中介業務為核心全國發展的房地產綜合服務體,體系內囊括地產,金融和商業三個部分,業務范圍涉及房屋代理、房屋出售、房屋租賃、豪宅租售,權證辦理、按揭貸款、房地產投資咨詢、商鋪租售、寫字樓租售及商品房、空置房企業債券房銷售代理等。鏈家地產在業內率先發起“透明交易 不吃差價”行動,鏈家地產在交易中明示收費標準,讓買賣雙方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并且鏈家地產在為二手房買賣雙方提供服務時,堅持買賣雙方見面,拒絕“欺上瞞下”行為,簽署三方居間服務合同。
估計銷售類型的工作!這個底薪會設置很多條條框框和績效!一般情況在四五千吧!能力強績效好才能過萬!12000不就是來吸引人的嗎!我還可以說500–500萬呢!反正500萬拿不到!
我不知道你們是什么樣的公司?這個底薪放在二三線城市算高的了,放在一線城市也基本說得過去。
銷售人員應該主要靠提成活著。底薪太高不利于調動積極性,容易養“懶”人。
底薪這么高還招不到人,是不是你們的產品或服務有不足之處?或者工作強度、壓力太大?或者工作環境不好?
建議你們檢查一下銷售之外的問題。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建議提高提成比例,再承擔一些前期開發費用,確保大家前期如前三個月吃得上飯。看起來底薪不低,但是如果是新人員、新業務、新市場很有可能底薪不夠出差和公關等費用的。
底薪是零食,提成才是大餐
不是騙人的。
無責任底薪指員工不用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指標就能得到的薪水,員工對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有一點“不勞而獲”的意思。簡單地說,就是員工每個月“保底”的薪水。對于得到無責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僅要求員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業務就可以給無責任底薪。而很多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并沒有意識到工資不是無責任底薪,所以上當受騙。
擴展資料: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另依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謂無責任底薪,是指員工即使沒能完成用人單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也可以拿到該單位所規定的最低薪水;
所謂責任底薪就是你必須得完成單位所規定的任務,如果一點沒完成就沒有薪水。
一般情況下,做中介銷售,是沒有底薪的,工資全部靠提成!個別大公司除外,如果有底薪,也是前面的幾個月有底薪,后面是沒有底薪的!其實做中介,很能鍛煉一個人,收獲非常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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