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放貸違法嗎?
個人放貸屬于違法行為。
個人放貸是不合法的,并且有可能導致資金難以收回的風險。個人放貸的時候一定要要求借貸人打欠條,并且需要標注出還款日期以及相關事宜,比如說:如果還款期超過一年,在這一年之內沒有再行追討欠款的依據,這筆欠款就會超過了法律的實效期。如果欠條在有效期內就能夠提供索要欠款的相關證據,這樣才能夠為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個人放貸違法嗎?
個人放貸需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下面林律師就簡單為大家講解一下。
《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個人放貸行為達到如下條件則構成非法經營罪:
1、必須是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通俗的講就是其放貸行為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2年內向3人以上出借資金10次以上。
通過親友、單位內部人員等特定對象向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或以發放貸款為目的,將社會人員吸收為單位內部人員,并向其發放貸款的;或向社會公開宣傳,同時向不特定多人和親友、單位內部人員等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定罪量刑時與向不特定對象非法放貸的行為一并處理
2、必須是以超過36%的實際年利率(注:單次非法放貸行為實際年利率未超過36%的,定罪量刑時不得計入),個人非法放貸數額累計在200萬元以上的, 或個人違法所得數額累計在80萬元以上的,或個人非法放貸對象累計在50人以上的, 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
或者是,非法放貸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對象數量接近(一般應當掌握在相應數額、數量標準的80%以上)以上規定的數額、數量起點標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年內因實施非法放貸行為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的;或以超過72%的實際年利率實施非法放貸行為10次以上的。
針對個人非法放貸行為國家會給予怎樣的處罰呢?
個人放高利貸嚴重的可能會涉及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見個人放貸費事非常不可取的行為,希望每一個公民都能夠遵守國家規定。也希望需要貸款的人可以走國家銀行的正規手續,盡量不要從私人手里借貸。尤其是高利貸,到期還款金額巨大很可能會拖垮整個家庭。
以上是林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個人放貸違法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問題您可以在我們的官方平臺進行提問,簡單敘述自己所面臨的問題,上百名專業律師會在第一時間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