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比實刑更煎熬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緩刑是緩刑就是實刑緩期執行。根據刑法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實刑一般來說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里面服刑的叫做實刑。比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羈押3年。
實刑和緩刑是民間俗稱。一般來說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里面服刑的叫做實刑。比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羈押3年。
緩刑就是實刑緩期執行。根據刑法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比如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后不需要在監獄里服刑,有3年的緩刑期,如果在緩刑期間內未嚴重上述規定,就不在執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
怎樣爭取緩刑?
1、適用緩刑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適用緩刑必須是確有悔改表現,不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4、上法院爭取緩刑
5、緩刑不需交保證,但要交罰金
法院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判緩刑的條件?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這就是說,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對于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刑法明確規定必須適用緩刑,這體現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緩刑和實刑的區別還是特別大的,緩刑是在監外執行,而實刑是要在監獄里面度過的,但是判處緩刑必須要符合法律的條件,法院才會支持緩刑的判決,而且在緩刑期間還是必須要每天在執法人員哪里去報道,所以,緩刑比實刑的優待就更大一些,更自由一些但是緩刑比實刑更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