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借給別人注冊公司
身份證借給別人注冊公司
當然有風險!
不要同意!
為此事離職都可以!
1999年10月1日起,經國務院批準,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制度——國家為每個公民從出生之日起就編定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身份證,營業執照是生產經營的許可證,規定了經營范圍、期限、法人及注冊資金等等,如果生產經營者出現違法亂紀,法人是所有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應承擔所有法律法規的制裁,比如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偷稅漏稅、非法經營、賒欠資金等等,法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建議身份證不要借給別人使用,當然也要保護好身份證,即使丟失如果不及時掛失所帶來的后果都的身份證持有人承擔責任。
自己的身份證被人用來注冊公司了,應該怎么維權?
感謝邀請。現在注冊公司的手續越來越簡單,很多代辦公司更是通過各種關系和手段幫人花錢注冊貴公司,很多人莫名其妙的成了公司法人、董事、監事,而自己缺一無所知。
1、自己查詢是否有公司冒用自己身份注冊公司。網上相關軟件很多,天眼查、啟信寶以及國家工商部門網站都可以查,如果存在高度疑似情況,也可到公司注冊地工商部門查詢。
2、聯系冒用名義公司,要求其自己整改。當事人可以主動聯系冒用公司,告訴他如果自己變更企業信息,尤其涉及到法人等信息,造成損失他們自己承擔,企業怕經營受到影響,一般會主動整改。
3、工商部門投訴。向公司注冊地公司部門電話投訴,并寄送相關證明材料,如果涉及法人等關鍵信息,工商部門會主動要求企業整改,如果只是涉及監事等虛職,工商部門一般不會受理。
4、起訴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因為冒用個人名義,造成的損失企業應該負責賠償,如果發現企業存在欺詐或者其他犯罪行為,相關責任人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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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借老婆,借錢,借身份證,這都是不在借的范圍之內的事情,如果你認為對方是你的朋友,那作為朋友就不應該這種借法,換句話說:當他提出這種借法時,你們之間也不在是什么朋友了,你可以思考這個問題。
身份證,借出去,注冊公司,請問他沒有身邊的親人?肯定是有的,那為什么借你的呢?注冊公司所承擔的后果這是普通人永遠無法想象的,你應該明白2018年時,很多人大量的注銷公司,為什么呢?為什么很多人寧愿多交稅也不愿意輕意的注冊公司,為什么10年前做一個產品就會注冊一個公司,而現在很多注冊的公司都在精減呢?
如果你認同這個項目,愿意當這個股東,可以,正常的合伙嘛,但是當你并不知道這家公司是做什么業務,又無法確定這個朋友注冊公司的最終目的,你甚至不知道這家公司還有哪些其它股東,又是以何種運營方式時,你就敢借?這不叫借,這就罵人欺負到家了。
很多總是以為江湖義氣這種思維來行事,動不動就:這是我朋友,都是兄弟,不好意思,你見過有幾個靠這種江湖義氣干成大事的?在這一點上,我們在學習一下南方一些區域的人,人家做事向來是以人和事為主,不先談什么兄弟義氣,親兄弟也要訂規矩,有了規矩才會有兄弟。越窮越要面子,越沒有面子的越把任何人都當兄弟,都當朋友,真正的朋友是什么?做好自己的事,不會給身邊人添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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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是一個人的身份證明,是不可以借給任何人的,以后你的朋友在生意上有什么債務糾葛,你可是第一責任人哦!換句話說,別人在頂著你的名頭在做任何事情,當然,這只是少數,但是一次又一次的事例告訴我們殘酷的真相。勸你盡快把身份證拿回來,就算他已辦妥營業執照及相關事物,也要設法要求他更換責任人!
如果是讓你擔任公司法人,堅決不借,真的是你朋友就不會問你借身份證注冊公司了。以后看清楚他的為人,當然有種情況你可以考慮下。因為他注冊資金不夠,他一個人注冊一人有限公司的話工商法是有規定的,注冊資金必須一次到位,如果2人有限公司的話可以首期到位20%,如果他拿你身份證只是讓你作為公司股東而非法人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同時如果你朋友還夠兄弟的話,他應該分你一部分公司利潤。要看實際情況
首先,借身份證給別人注冊公司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被發現,公安機關會依照:出租,出借轉讓身份證,從而被公安機關警告并罰款200元,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簽協議什么的,因為出借身份證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即便你簽了協議,這個協議在法律應沒什么效力,換句話說簽的這個協議,并不能歸避你的責任。
如果公司破產,跑路,股東要負責什么責任?
這要分是有限公司還是工廠(無限公司)。這個差別就大了,股份制有限公司股東就負有限責任,如果是工廠也就是所說的無限公司那么東股就要負無限的責任,換句話說后一種如果公司欠了一大筆錢,那么就要求股東賣房賣車砸鍋賣鐵還。前者輕一點,前者只要股東實際向公司繳納了出資,盡了出資義務,那么公司破產的就沒什么影響,但要是沒有實際出資,公司破產了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補上出資額。
所以說借身份證給上司,簽不簽協議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司開這個公司的目地,是不是心地不善打算以公司為掩護從事非法的勾當,這樣的話肯定不行。如果上公司人還比較靠譜,只是其它方面的原因比如外國人需要中國人一起才能注冊公司等這樣的,現在注冊一般是有限公司(股份制),你可以要求上司把你要出資的錢錢先轉給你,你再轉到公司賬戶(也就是實際完成出資義務),然后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那么對于一般的股東是沒太大的風險。
沒有太大的風險,不代表沒有影響。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偷稅漏稅等,都可能影響股東的信用,公司機關要求股東配合調查等等。如果欠下巨額外債,雖然從法理上講,只承擔有限公司(公司本身就是法人),但債權人未必理智,也可能對股東人身攻擊等等。
反正這樣的事,如果是單純的借沒什么好處,我還是建議不借。如果是真想經營,那就實打實的投點錢,參與到新公司中去,一起好好經營新公司。
如果出現違法亂紀等犯罪行為,公司負責人就是直接責任人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身份證借給別人注冊公司“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