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異再婚需要什么手續
我覺得沒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都有選擇自己的生活的權利,我們要是沒有了這種意識,每個人都會被生活逼著前進,而不是在這個世界上快樂的生活。這是社會的失敗,也是社會文明的退步,所以誰都沒法剝奪個人的選擇權利。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雙方離異再婚需要什么手續。
一、雙方離異再婚需要什么手續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二、離婚后再婚的有以下兩種情況
1、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2、通過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姻關系的,民政局會發給雙方《離婚證》;
如果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則雙方是沒有《離婚證》的,只有法院的相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作為離婚憑證。
三、再婚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綜上所述,我們對雙方離異再婚需要什么手續,申請再婚有哪些特別規定有了初步的認識和了解,也對人們在辦理再婚登記時起到一定的參考和指導作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雙方離異再婚需要什么手續的相關內容。不是每對夫妻都能白頭偕老的,因為性格和生活的壓迫,很多愛情都會夭折。但是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權利,不是那些沒有結過婚的人,而是所有的人都有選擇自己最好的婚姻,最好的生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