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離婚找不到對方怎么辦
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但是可能會遇到一種情況就是一方想要離婚,但是另一方找不到人。還有就是一方轉移財產等情況。面對離婚中的糾紛,下面北京資深離婚律師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離婚對方找不到人
一、離婚對方找不到人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一方想要離婚,但是對方找不人的話,可以選擇向法院進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時,即便是對方找不到人不出庭,法院也可以進行缺席判決。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br/>《民事訴訟法》第84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也就是說,向法院訴訟離婚的時候,法院可以是使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向對方送達開庭通知,這種情況無論被告是否看到了通知,都可以認為送達。如果對方到期還是不出庭的話,法院就可以按照對方缺席審理進行判決。
二、離婚對方找不到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
想要離婚但是對方人已經找不到了,那么可以向相關機關對找不到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這樣就可以解除婚姻關系。
《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比嗣穹ㄔ阂婪ㄊ芾硇媸й櫚讣?,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br/>《民法通則》第23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動解除。
因此,離婚找不到人的話,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的方式達到離婚的目的。
老公的個人財產有哪些?
1.如果夫妻雙方有簽署婚姻財產協議,協議中約定了屬于和人和共同的財產;
2、夫妻雙方如果選擇了個人收入所得個人所有的AA形態財產的話,那么老公的收入也屬于個人財產,其享有處決權;
3、如果是老公的婚前財產,并且在婚后也進行了相應的財務隔離措施,處分的是能有效劃分出的個人具有處分權的財產部分。
老公給“小三”轉的錢怎么要回來?
如果確認老公轉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認定贈與行為無效,將財產再要回來。
1.如果老公是直接給“小三”錢,讓其購房且登記在“小三”名下,首先要適用上述標準判斷給的錢是個人還是共同的,如是共同的,那可在認定贈與行為無效后,要求“小三”返還相應的購房錢款。
2.如果老公是把原來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變更登記為“小三”,那在認定原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后,要求“小三”返還的應是原房產。所以,要錢還是要房,還要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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