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起訴離婚對方賴在家里不走
可以起訴要求分割。可以參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可以起訴要求分割。
可以參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假如真的走不到一起去了,那么,身外之物隨他去吧!!!無論是什么原因,婚都離了,心里沒那個人了,物質上的東西還留念嗎?
其實過日子,沒有那么多都對的,人與人之間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婚姻也得時常去點綴,什么事首先要往好的方面看!尤其是有了孩子,會給孩子帶來一生陰影…話又說回來了,哪一方真的死了心想離,那么財產算什么?…
I一、已起訴離婚對方賴在家里不走
1、勝訴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已起訴離婚對方賴在家里不走?
離婚后女方不愿意分房產也不愿意走怎么辦?
很無奈,很頭痛的麻煩事。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叫題主說著了,我知道有一對夫妻生有一女兒,離婚,房產是婚后建造的,標準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女人不分房產,也不走人,和女兒相依為命,而丈夫經常在外不知干什么工作沒有人知道。而前期離婚的原因是丈夫在外有女人呀說還有個兒子(只是聽說還沒有證實)所以才離婚,但這個人神出鬼沒不知在干什么,住在什么地方,連他們村坊上的人家都不知情,本想了解一下沒們,這是人家的隱私罷了!
前提:房子是誰的?夫妻共同財產或一方所有;已辦理離婚但未處理房產。
如是一方的財產亂什么分?搬離或騰房訴訟;如是夫妻共同財產,去訴訟分割財產明確歸屬、補償即可。
唉,現在的女人啊!動不動就離婚。離完婚又沒人要 和這個玩幾天那個玩。到最后也沒人要。不離婚吧,又看不起自己。總覺得外面的男人好。為什么外面男人好呢?外面的男人拿一個月的工資或者幾個月的工資。去哄你開心。自己的老公。這點兒錢。還得考慮很多。舍不得花。維持家庭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