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書丟了如何補
當初能決定結婚在一起,雙方一定是有感情的。如果感情出現了破裂,雙方多溝通盡量不要輕易離婚。如果確實不能繼續生活下去,在法院判決離婚后,離婚判決書要把它給收好,它是下一次能夠辦理結婚證,進入下一段婚姻生活的憑證。如果一不小心,丟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想要第二次辦理結婚登記但又沒有證明已離婚的憑證,這時候,不要著急,告訴朋友們一個小方法簡單的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人民法院的每個案子審理都會有記錄,有底單存檔。這時候,你只需帶上你的身份證,在人民法院查詢出當時做出判決你離婚的那份判決書,再讓人民法院蓋上法院查詢的章,證明該份文件與原件的真實性,即可當作原件使用,相當于補辦的一樣,拿著它在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即可。
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復印判決書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離婚判決書與離婚證同等效力!如需再婚必須將離婚判決書提交給民政局,否則民政局是不給辦理結婚登記的!離婚判決書原件丟失,可以憑身份證,到做出離婚判決書的法院檔案室,復印判決書,加蓋法院印卷章,視為原件!
大興區離婚判決書丟了如何補?如果離婚協議書丟了,證明當時你們是協議離婚。如果你們在協議離婚過程當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子女撫養是否離婚問題達成一致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并存檔,你們的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是保留一份的,因為一般來說離婚協議書都是一式三份,你們雙方各持有一份,在辦理離婚的民政部門會存檔一份。
如果您的那一份離婚協議書丟了,您可以憑借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查檔,復印存檔的那份離婚協議,同時在離婚協議上加蓋民政局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就可以了。
只要您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就是生效的,您可以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法律義務,如果對方不履行,您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拿到了生效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對方仍不履行的,您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