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適用.
2.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離婚的形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雙方需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
由婚姻登記機關對以下事項進行逐一審查:
1. 雙方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 雙方意識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行為?
3. 是否對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達成協議的?
4. 是否辦理過結婚登記?
事實婚姻只能通過訴訟離婚途徑。
當離婚雙方都符合上述條件時,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并發放離婚證。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訴訟離婚依據是否達成調解可分為調解離婚和判決離婚。
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首要審查依據。
訴訟離婚中,當事人應注意采集以下證據:
1. 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
2. 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據;
3. 如果涉及到撫養權的爭奪,則應證明自己具有撫養能力。
大興區離婚的法律程序怎么走?首先確定一個問題,你父母是何時結婚?因為這關系到他們在法律上是哪一種關系:是領結婚證的夫妻/事實婚姻(無結婚證但有其他要求)/同居關系。
如果是構成事實婚姻和有證的夫妻,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并且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的,就只能通過訴訟離婚了(也就是打離婚官司)~特別注意,我們國家要離婚就只有這兩個途徑,不存在自動離婚等離婚方式。
如果是同居關系,那在法律上就和戀愛關系一樣,雙方分手即可,不存在離婚的情況。
離婚方式有協議或者訴訟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是最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雙方對子女撫養及財產分配可以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持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到民政局辦理即可。
如果協議不成,就需要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原告需要準備自己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籍證明,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起訴狀,孩子出生證明,財產信息等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