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產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房產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從《婚姻法》的規定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婚后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是夫妻共同房產。一是夫妻一方繼承或者饋贈的房產,并且繼承人或者饋贈人明確規定只有夫妻一方繼承,或者只饋贈一方。二是夫妻之間約定的有書面協議的,婚后房產歸一方所有,不是夫妻共同房產。
你好,我是白雪春光,婚后房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婚后所買房子,所得收益,都屬于共同財產,但是可以約定成為個人財產,具體如下:
1、父母婚后給自己的兒女買的房產,或商鋪,可以書面約定只贈與自己的兒女,其他人無權分享,并且鑒字,蓋章。花費很大的,可以公證。
2、夫妻約定,自己用個人錢財買的投資房產,或債務由出款人自己所有或承擔,夫妻兩個人認可,書面約定,鑒字蓋章,也可公證處公證。
3、個人繼承,婚后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屋,如果遺囑表示自己的兒女為繼承人,并寫明贈于子女,他人無關,可以作為個人財產。
4、房產證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一般會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最好只寫自己的名字,不加別人,省得到時說不清,增加過多糾紛。
5、婚前沒買房,婚后買房共同住,寫妻子或丈夫一個人的名字,約定房子歸屬歸丈夫或妻子的,也可以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婚前個人房產不因結婚而變為共同財產。
2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不屬于共同財產。
3婚后一方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房產,除贈與人明確表示贈與給一方或遺囑明確由一方繼承外,為共同財產。
4除以上情形外獲得房產一般都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條件主要有以下:
一、協議離婚
這個就是雙方達成離婚意愿即可,條件就是:
1、有完全民事能力
2、雙方的共同意愿
3、雙方的財產及子女協商處理妥當,參照《離婚協議書》
(還要走流程,包括:申請,審查,登記)
二、訴訟離婚
這里先走一次訴訟流程,然后舉證,雙方的感情破裂等等。
如果對方有這些情況就可以直接判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