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繼承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繼承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繼承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那么婚后繼承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兩種情況:
1、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所以(1)被繼承人在死亡是明確表示房產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即為繼承人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2)夫妻雙方之間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的,其中約定了婚后任何一方的繼承財產為一方所有。
2、除了上述兩種情形外,婚后繼承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此問題的關鍵在于遺囑中是否明確房產只歸繼承人一方所有。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亦即,如果遺囑中明確房產只歸繼承人一人所有,與其配偶或他人無關,則屬于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如果遺囑中沒有明確房產只歸繼承人一人所有,那么,此時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判斷婚后繼承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關鍵要看父母是否已經立遺囑將該房產指定給夫或者妻一方。
第一、如果父母沒有立遺囑或者也沒有其他特別約定的話,依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在離婚時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父母如果在生前已經立下遺囑明確將該房產留給夫或者妻一方,或者留下贈與合同明確將該房產贈與給夫或者妻一方,此時依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該房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因此,從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于父母的財產處分一般按照權利人的意思表示為準,即父母通過立遺囑或者通過贈與合同方式對上述財產進行處分,為了避免家庭成員爭奪財產、對簿公堂,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規避此類法律風險。
婚后繼承的遺產,一般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夫妻一方是通過遺囑方式繼承的,并且,遺囑在已經明確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財產繼承的方式。從繼承法的角度,財產繼承無非是法定繼承或者是遺囑繼承。所謂法定繼承,就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所謂遺囑繼承,就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產的繼承方式。
2、婚姻法的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符合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本案情形。本案中,題主沒有提到遺囑,因此,應當屬于以法定繼承方式繼承的財產。有鑒于此,因此,本案中夫妻一方所繼承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離婚,該部分財產則會在雙方之間依法分割。
4、如果規避。如果要規避這種情形的出現,那么,只能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理,即在遺囑中遺囑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只歸遺囑繼承人個人所有,不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如此,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就不會成為其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方也就無權請求分割該部分財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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