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流程怎么走
①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
②離婚起訴書: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陳述主要的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③在起訴后,法院法院將予以立案。
④訴訟當事人應盡量收集撫養權、夫妻財產、債務和對方當事人的過錯等相關證據。
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應當進行調解,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和或者調離。法院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注意:被告是不受限制的);對生效的離婚調解不服的,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⑥法院確定了開庭審理的相關事宜后,會送達傳票給原被告,通知開庭的時間、地點。
⑦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適用一般程序的審理期限為6個月。
⑧法院判決: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判決書送達15日內,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的,判決書生效。離婚判決在生效前,雙方不得另行登記結婚。判決離婚的案件中,原告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離婚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雙方已經協商好了離婚情況,那么就只需要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當事人雙方按照協商好的離婚條件,比如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孩子撫養權及撫養費、債權債務處理等,寫成離婚協議書。民政局有離婚協議書的基本格式,一式三份,帶上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了。
如果你們雙方在深圳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記錄、居住證等,就可以在居住地深圳的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否則必須回戶籍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起訴,訴訟離婚的程序怎么走?首先就要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二、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三、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男女雙方可以進行協議離婚,雙方都要離婚的話,到民政局進行登記就可以了,但是一般來說,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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