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變真離婚財產怎么分
自限購令出臺,為了規避政策購買二套房,很多夫妻都想到了“假離婚”的法子。
網上不乏“假離婚攻略”,大致內容很簡單: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房子留在一人名下,另一方在離婚后名下無房產,符合某些限購政策要求即可購買二套房,還可以享受貸款優惠。二套房購買成功后,夫妻兩人再復婚。
上述“攻略”中,不少夫妻心中認定的是“假離婚”,但是只要民政局離婚——復婚一套流程下來,婚姻關系的改變已經使財產關系以及歸屬發生了變化。
我原先看中了某開發商的一處樓盤,不料限購令一出,因為我婚后已經買了一套房子,再買第二套就得多花不少冤枉錢,貸款利率也更高。所以我和老婆約定先去離婚,現有的房產歸到她名下。買了二套房后我們也后順利的復婚了。
但是復婚一年多后,我和她開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最后決定協商離婚。
在分割財產時我老婆卻說,“原來那套在我們復婚前就是登記在我名下的,是我個人財產,不能分。第二套是我們共同買的,離了也有我一半。”
我老婆是全職太太,兩套房子都是我在供,最后卻說我只能拿到半套,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問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我真的只能分半套房子么?
根據當事人的敘述,雙方第一次離婚確實是因規避限購政策引發的,涉案的兩套房產均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第一套房產在“假離婚”時已經協議分割完畢,并且產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第一套房產確實屬于當事人妻子復婚前的婚前個人財產。
第二套房子是當事人復婚前買的,應當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在婚后還貸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當事人需要補償給其妻子,妻子分割一半房產也不現實。
建議兩人協商處理房產,如果協商無果,可起訴至法院,說明情況,由法官進行調解,合理分割房產。
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法律上不存在“假結婚”的概念。夫妻雙方通過假離婚的方式規避政策,在短期看來的確可以減少購房成本,但“離婚”在法律上回產生財產分割的效力,從而導致財產產權的轉移。如果遇到心懷不軌的,很有可能因為假離婚變得一無所有!
一般來說,夫妻離婚后分割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具體規定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假離婚怎么會變成真離婚呢?假的就是假的,真的就是真的。你的問題沒有描述清楚。
我個人理解,你的意思是本來說好為了某事辦理離婚登記,“假”離婚,之后辦完某事后再復婚,但這個時候一方或雙方不同意再復婚,變成了真離婚。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只能明確告訴你,法律上辦離婚證就已經是真離婚,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就視為是自愿離婚,無法現撤銷或單方要求恢復夫妻關系。
這個時候關于婚內財產的處理有兩個方向:
1、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了財產歸屬的按離婚協議的約定處理。
2、離婚協議中沒有明確財產歸屬的可以起訴離婚后財產糾紛由法院審理判決分割。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 只要夫妻雙方正式辦理的離婚手續,就是正式的離婚,不管雙方最初離婚的目的,或者動機是什么 ,在法律上已經解除了夫妻關系 ,所以離婚后,婚后的共同財產應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法律上沒有真離婚和假離婚之說,只要辦理了離婚,那就是解除婚姻關系(當然受脅迫等情況除外)
離婚后,財產如何分配
1、如果是協議離婚,按協議中的約定處理
2、協議沒有約定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
如果是為了避稅、逃債而離婚,那凈身出戶的可要小心,有可能人才兩空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上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離婚是夫妻雙方依照法律的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只要履行了法律規定的行政或訴訟程序,離婚協議便具備法律效力。法律對當事人因為各種目的約定的暫時離婚、等達到目的后再復婚的“假離婚”不予認可。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經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也就是說,一旦離婚協議生效,那么離婚便成事實,即便你再怎么說自己并不是真想離婚也于事無補。在婚姻關系上,所有的后果都由你自己承擔,法律不提供這方面的救濟。
至于重新分割夫妻財產的問題,法律規定在協議離婚一年之內,如果當事人對財產分割表示后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是,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之后,如果沒有發現財產分割存在欺詐、脅迫、損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
具體到你的情況,離婚的事實已經無法改變,你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此事立案是沒有問題的,但你要有充足的證據(比如相關錄音、郵件等物證、人證等)證明,在簽訂這份離婚協議時,確實存在受欺詐或脅迫的情形,否則,法院不會更改原先的財產分割。你前夫答應復婚又沒有復婚,只是情感上的變卦,在法律上不屬于欺詐范圍。
你說的假離婚是兩個人為達到某種目的約定好是假離婚,后來又因某種原因變成真離婚現在糾結的是財產分割問題!也許你以前假離婚方面未有考慮到財產分割問題現在變成真離婚可兩人坐下來協商!若不成在經公調解或走法律程序訴訟,離婚主要有兩件事一是孩子問題另一事是財產分割!按家庭里所有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有考慮對方有無生存能力,也就是考慮到是否有病是否有勞動能力等等,若有這些方面財產分割不是平分而是照顧弱勢一方利益處理若沒有可以采取平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