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動離婚孩子咋判
對于2歲-10歲年齡段的孩子撫養權問題,一般來說,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本著子女有利的條件進行判決,2、子女隨其生活較長時間,改變環境后會明顯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2、母方有撫養條件當不愿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夫妻二人感情不好,無法繼續生活,絕大多數會選擇離婚,而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除了在分割夫妻二人財產時會產生爭議之外,孩子也是爭議焦點,那女方主動離婚孩子咋判呢,3、其他原因,如母親違法犯罪或者生活環境明顯不利于子女撫養等,對于孩子來說,夫妻二人一方主動離婚的情況:如果孩子是處于哺乳期的話,孩子通常還隨母方進行生活。
夫妻二人感情不好,無法繼續生活,絕大多數會選擇離婚,而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除了在分割夫妻二人財產時會產生爭議之外,孩子也是爭議焦點,那女方主動離婚孩子咋判呢?其實孩子跟誰,并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還要看孩子的年齡、意愿、父母二人的經濟狀況。
對于孩子來說,夫妻二人一方主動離婚的情況:
如果孩子是處于哺乳期的話,孩子通常還隨母方進行生活。一般情況下,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會被認為是哺乳期內的子女。不過,如果母方有以下行為的話,可以隨父方一起生活:
1、母方有久治不愈的嚴重疾病或者傳染性疾病;
2、母方有撫養條件當不愿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其他原因,如母親違法犯罪或者生活環境明顯不利于子女撫養等。
對于2歲-10歲年齡段的孩子撫養權問題,一般來說,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本著子女有利的條件進行判決。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會優先考慮:
1、喪失生育能力或者已經進行絕育手術;
2、子女隨其生活較長時間,改變環境后會明顯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
3、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沒有的;
4、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而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
5、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已經有了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因此十周歲以上子女的判決通常會考慮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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