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一方去世財產分割
二婚一方去世財產分割
夫妻一方離世,如果是原配夫妻,不存在財產怎么分割的問題。
應該有原配活著的一方保留居住待都離世后,財產均有所有子兒,平均合理分攤繼承,如有遺囑的根據遺囑繼承。
如果屬再婚夫妻,一方去世活著的一方繼承一半,另一半有雙方子女平均分攤繼承,總之一切根據繼承法,公平、公正合理分攤繼承,不當請指教。
第一,首先需要厘清哪些屬于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又要先看夫妻是否就財產歸屬做過約定,如果屬于死者個人財產的,則屬于被繼承范圍;如果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則需要先分割出屬于配偶的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財產才是被繼承的財產。第二,再看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則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則按法律規定繼承。第三,法定繼承中,需要確定繼承人的范圍,先看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的繼承權是平等的。例如,再婚案件中,死者個人財產是100萬元,夫妻共同財產是200萬元,夫妻沒有約定財產制,無遺囑,死者有父親和兩個子女。這樣,首先其配偶的財產是100萬元,死者的財產是200萬元。就200萬元的財產,在四個繼承人之間分配,一人繼承50萬元。最終情況是配偶分到150萬元,父親和兩個子女各分到50萬元。還需注意,如果死者生前有債務的,繼承人在繼承范圍內要承擔償債的義務的。
1、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法定繼承。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原則上均分。 2、一方再婚的,繼承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屬個人所有。《繼承法》第三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據法律事實和規定,確定是先分割后繼承,還是只能繼承,不能分割。1、無論是初婚還是二婚,只要是在合法婚姻期間,配偶死亡的,首先要分割共同財產,然后再繼承財產。2、如果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夫(或婦)死亡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則首先分割一半房產歸婦(或夫)所有。然后,婦(或夫)同夫(或婦)的子女、父母共同繼承夫(或婦)的另一半房產(原則上份額平均,例如夫的一般房產價50萬,子女兩人,父母兩人,這樣加上配偶共五人,每人繼承10萬元房產)。3、如果房屋屬于一方如夫所有,夫死亡前沒有留下遺囑,婦則不能分割房產,只能與夫的子女、父母一同繼承房產。相反,如房產屬于婦所有,婦死亡前沒有留下遺囑,夫則不能分割房產,只能與母的子女、父母一同繼承房產。4、無論是夫或婦死亡,留下遺囑的,按照遺囑處分夫或婦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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