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戶集中供養分散供養標準
五保戶集中供養分散供養標準
答:我覺著你把五保戶和低保戶,混合為一體了,五保戶和低保戶,他們各有各的標準,簡單的說一下:
(一)低保戶的標準是,每個地區都有每個地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比喻說:我們這里最低生活保障線是,每人每年4千元,低于這個生活水平,你就可以審請低保戶,而你家收入加存款,平均每人達到5千元,你己經超過了低保戶標準,你就不能審請低保戶了。
(二)五保戶的標準是,在農村上了歲數無勞動能力,無經濟收入來源,無兒無女的農民老人,無論有無存款,或存款多少,都可以審請國家五保戶照顧政策,有國家送他們到敬老院,保證他們的衣食住行,就醫養老送終。
(三)由此可見,五保戶有多存錢就可以,取消五保戶這個問題,我認為五保戶無論有多少錢,都不會取消他們的五保戶資格,相反低保戶如果是存款加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就可以取消他的低保戶資格。
我的回答是,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名下田畝,完全可以退出而且一旦退出一定是永久性的。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五保戶條件還未達到申請供養標準年齡,且名下田畝是不應該退出的。
因為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是獨自一人一戶或是夫妻倆一戶的方式生活,名下沒有子女。按照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限,每人都按一定比例均分有田地。可以自種自收自食其力,因這些人員供養年齡必須年滿60周歲(女55周歲)才能申請認定為供養對象,一般到這年齡段,無論男女都基本失去了勞動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政策按照每人每月規定標準給予發放供養金,這時五保戶可以申請田畝退出歸村集體所有,一旦退出將是永久性退出,因五保戶名下無子女,無人繼承承包權限,無人贍養,國家政策才對此類人供養。
所以,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田畝自己申請退出是可以的,并且是永久性退出。
我們村前幾年有個老大爺姓趙,趙大爺無兒無女光棍一根,年輕時候一直從事一份掙錢不少,但普通人不愿意干的活,倒也蓋了棟房子,到趙大爺去世時,他唯一的遺產恐怕就是那棟房子。
趙大爺一直是村里的五保戶,每年能領到一定的補助金額,再加上他一直從事的工作,日子還算過得可以。
村里誰家有人去世了,需要一個外人到時候幫忙把去世人的炕打掃一番,這個工作有家室的人不愿意干,于是趙大爺一直從年輕時就干這個活,大家憑良心給錢,一年下來也掙不少錢。
到了趙大爺八十多歲時,終于生活不能自理了,村里決定先看看趙大爺本家有沒有人愿意給趙大爺養老送終,愿意的話村里監督,他們立合同,到時候趙大爺的遺產就由那個愿意給他養老送終的人家繼承。
如果沒有人愿意給趙大爺養老送終,那么村里會把趙大爺送到鎮上的養老院,錢村委出,但趙大爺的所有遺產歸村集體,村集體有權利拍賣。
后來趙大爺的一個本家侄子看著老人可憐,就跟村里簽了合同,把趙大爺照顧到最后,只不過大爺的身后事并沒有很繁瑣,大家為了照顧那個接手照顧老人的好心農民家庭,體諒他們家經濟條件一般,大家主動幫忙處理喪事,卻沒有人去吃一頓飯。
而繼承的遺產其實就是一堆破爛,老人生前家里的東西全是破爛貨,人家年輕人沒有人愿意要,所謂的房產也只是宅基地值點錢罷了,房子根本住不了人。
說句大實話吧,村里五保戶絕對是窮人,家里的遺產也根本不值錢,最多就是宅基地還屬于錢財,其余的所有東西根本不值錢,誰都不愿意繼承。有錢人的話,他們就不是五保戶了。
及時村里拍賣,連老人送去養老院一年的費用都拍賣不出來,目前我們村還有一個老人,也是五保戶,家里好歹有棟樓房,兩層小樓,連門窗都沒有,村里一戶人家也簽了合同,這家是奔著樓房簽的合同,準備等老人去世后把樓房收拾一下,給家里的男孩娶媳婦用。
只不過那樓房簡直不堪入目,太破舊了,不是年數多破舊,就是蓋到結尾沒錢蓋了,只是個空架子而已。這樣的政策是我們村的政策,別的村我還真不知道。
五保供養分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集中供養就是由鄉鎮福利院集中提供生活、住宿和照料。分散供養就是在各自家中,由五保指定自己親戚或其他關系好的人為照料人,并簽定照料協議,五保生活費和照料費現每人每月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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