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是侵占罪嗎
拾得遺失物是侵占罪嗎
是的,但本罪告訴才處理。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樓主你好!很榮幸回答你的疑問。根據你的陳述和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1、公民拾得遺失物拒不歸還屬于民事違法,一般不構成犯罪,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占罪。
2、拾得人有返還遺失物的義務,亦即失主(權利人)有請求拾得人歸還遺失物的權利。(具體請情見物權法109~112條之規定)3、同樣根據物權法109~112條之規定,拾得人有保管遺失物的義務。若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權利人可以依法起訴。(注:這僅是個人的參考意見,若涉及到重大民事權益建議咨詢專業的執業人士,最后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可以索要。
1、我國民法通則第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2、拾得人有歸還遺失物的義務。但是也有費用請求權,即請求失主償還支出的費用;還有意定的報酬請求權。如果失主不償還費用的,那拾得人是可以留置遺失物的。
3、當然,如果拾得人拒不歸還遺失物,那首先就是違反了民法通則、物權法,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還遺失物。如果遺失物,價值巨大的,拾得人可能還涉嫌侵占罪。
撿到手機不歸還可能犯法,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侵占罪。1、撿拾他人遺忘物,拒絕歸還的,屬于侵占行為,一般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訴。2、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第二款、第九十二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3、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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