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訟保全流程
法院訴訟保全流程
一、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二、財產保全的流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第101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在知識產權法中還規定了訴前行為保全制度。
當事人可以根據案件緊急情況和需要,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被告)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劉偉鄭州律師結合鄭州地區法院所需保全材料及手續要求,總結如下,供當事人及律師同行辦理財產保全參考。
一、當事人提供財產線索2份;
二、起訴狀1份原件;
三、保全申請書1份原件;
四、申請人的身份信息1份(委托律師需要提供委托書、公函、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五、被申請人的身份信息1份;
六、擔保財產信息。可以選擇任意一種:
1、保險公司擔保資料整套1份原件(包含保險費票據);
2、個人財產1份原件,一份復印件(房產或者活期存款,房產需要出具不動產查詢單,顯示無抵押、無查封,銀行存款需要出具蓋有銀行公章的流水)
七、保全財產的信息2份。
八、注意事項:
1、房產查封,預告登記號或者不動產權證號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合同號備案號在房管局查詢。(需要提供查詢證明)
2、車輛信息,需要查清年份、型號、車輛號、戶名;
3、銀行賬戶信息,需要查清開戶行、戶名、賬號、提交銀行賬戶流水;
4、執行款信息,民事判決(調解)書、執行裁定書等,如果是執行款,需要寫明執行案件承辦法官、所在單位部門、聯系電話。
感覺回答不錯,請記得點個贊哦,如有法律問題可以點擊關注并私信我。
財產保全,主要目的是防止被告人轉移財產,使法院的判決裁定成為法律白條。
具體操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首先要對被告的財產情況進行初步了解,確定保全的目標。一般選擇容易變現的財產,例如存款,機動車,房產等。
第二,財產保全,一般情況需要申請人提供等值的擔保。例如,你要保全對方一百萬的房產,則你需要提供一百萬元財產擔保。
具體擔保物的選取,根據個人情況。有現金,存款的可以,有機動車,房產的也可以。不過機動車和房產,一般要求在法院所在地登記的,外地登記暫不支持。特殊情況下,申請人沒有合適的財產提供擔保,可以到法院所在地的擔保公司,繳納一部分費用,由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可以起到擔保的作用。
第三,準備一份訴前保全申請書,交到法院,法院會審核保全申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出具訴前保全裁定書。
第四,如果法院裁定準予訴前保全,后邊的工作就是當事人配合法院進行相關工作就行了。
注意:訴前保全有時效性,要求裁定準予保全后,必須及時(三十日內)提起訴訟。
1、寫一份財產保全申請書。
2、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明。
3、提供能夠證明與被保全人有利害關系的證據,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借條等。
4、法院會要求提供擔保,防止查封錯誤,用于賠償被保全人的損失。可以提供現金、存折、房產證、車輛行駛證等擔保。
5、法院經過審查同意保全,還必須交納申請保全費用。最多保全費用只要交納5000元。
6、保全成功后,法院會將裁定書向雙方當事人送達。
7、如果是訴前財產保全,必須在保全后的30日內起訴,逾期,法院會解除查封。如果是訴訟保全,在申請執行時,必須向執行局提供,執行局會直接評估、拍賣被查封的財產。
8、《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為了保障生效文書的順利執行,防止被告在訴訟中惡意轉移財產,對于金錢債權,一般只要申請人按照法院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應的財產線索和申請材料,一般法院都會予以準許,但是為了防止保全錯誤給造成被保全人損失,一般法院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目前我們這邊的法院在立案時會提示原告相應的訴訟風險及是否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前建議原告先收集被告的財產線索(如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或者房管局打印房產存根或者通過來往交易明細找到被告的銀行賬戶等信息),然后將上述材料提交給法院。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
其他原因,
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
我們知道現在很多當事人取得了勝訴判決,但是執行時卻查不到被執行人任何財產,要么被告早已提前轉移財產,要么已經債臺高筑或者資不抵債面臨破產,案件很可能就會因為執行不能被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再想恢復執行基本是難上加難?因此建議大家打官司務必要申請財產保全,否則很可能就會竹籃打水一場空。
感覺回答不錯,請記得點個贊哦,如有法律問題可以點擊關注并私信我。
訴訟保全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請
證據保全提出的主體。通常情況下,是由當事人申請,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這是他的權利;在他申請訴訟保全的同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這是他的義務。只要當事人的申請符合訴訟保全的條件,并且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都應當作出財產的裁定。
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時,沒有必要作調查,但必須對當事人的申請認真進行審查。
訴訟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在起訴以后判決執行以前或者在起訴的同時,向人民法院采用書面方式提交書面申請。以口頭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附卷,并由申請人簽字、蓋章。申請書和筆錄應當載明請求訴訟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額及所在地。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案件,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接到報送的案件之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者毀損財產等行為,必須采取訴訟措施的,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制作財產保全的裁定,應及時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此外,在判決生效后至該判決執行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出賣或毀財產的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
二、申請人提供擔保
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擔保主要采用財物擔保的形式,提供擔保的財物數額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金額,擔保能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的權利都能得到平衡。
擔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證方式主要為保證金(現金或存款)、土地或房產等不動產以及銀行保函、信用擔保。
現金認可度很高,所有法院均認可。但是現金訴訟保全擔保的成本最大。因為按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保全申請人需要申請保全被申請人價值多大的財產,那么自己也要提供多大價值的現金。不動產認可度也很高。
但大部分法院只認可無抵押的房產或土地。這無形中增加了申請人提供此類擔保的難度。 銀行保函,尤其是國有大型銀行保函認可度很高。由于銀行訴訟保全擔保函是以銀行的信譽作為擔保,因此,幾乎不存在銀行無法兌現保證責任的可能性。
能夠出具訴訟保全擔保銀行保函的擔保公司鳳毛麟角,已知的僅有深圳硅銀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訴訟保全部可以協助開具銀行訴訟保全擔保函。
俗話說:”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保全資產,本人是這樣經營的。每年初,留下當年必要生活開銷費之外,將多余每分錢,都視為可投資的資本,投入到理財產品中去。
這些理財資本中,分出高風險資本、一般風險資本無風險資本,
應該知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資產多少也是在不斷變化。保全資產也是動態的。
筆者以為,關于保全資產這個話題,其核心是個人如何理財?
因此,在個人理財投資時,應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一,個人投資理財時,先要知道理財產品有多少。
個人理財投資,常見品種有銀行存款、國債、基金、股票、期貨、黃金和白銀等。當然,不同理財投資品種,得到收益也是不一樣的,不過面臨風險也各不相同。
二,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最好具備相關的知識。
比如,選擇基金進行理財投資時,必須擁有基金方面相關知識。知道各種基金的類型和風險等級,還有就是買賣基金的規則等,只有完全了解清楚后才能進行投資。
在投資高風險理財產品時更需謹慎,發生虧損的概率非常高。這里高風險的理財產品有股票、期貨、原油等,這些理財產品需要投資者擁有專業的知識,不能靠運氣,否則虧錢是很容易的。
進行投資理財產品時,需要詳細閱讀說明書,知道資金的流向。購買理財產品時可以選擇通過銀行官網購買理財產品,避免了去銀行柜臺的麻煩,而且在銀行官網可以看到各種類型的理財產品。而且銀行的理財產品有一定的保障。
三,應認知,任何理財投資都存在一定風險。
為什么會這樣說呢?因為任何投資理財,都有一個學習過程。這個理財學習過程,就是理論知識與實踐結合的磨合期。關于磨合期,我在另一文章”為什么有人堅持價值投資卻依然會虧錢?”,有專門的論述。
總之,保全資產,是經營個人資產行為。要想個人資產保值增值,必須主動參與理財投資,同時,必須在學習中,在有一定投資經驗基礎上,逐步加大投資量。
(友情提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信息作出決策)
【打官司進行財產保全須注意事項 】
在訴訟中,為防止對方在訴訟中轉移財產,很多時候必須申請財產保全。那么,打官司時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才更有效呢?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提供一定證據,證明相應的法律關系。有些人認為只要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請,并提供了擔保財產,法院就一定會做出保全裁定,其實不然。能否需要做出保全裁定法院是要進行一些基礎性的審查,也就是一些基礎的法律關系,比如說原告起訴被告還錢,那么就必須要有重要的證據讓法官可以初步認定原被告之間有經濟往來這回事,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訴訟保全申請法院都會準許。
二、注意進行訴訟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進行財產保全需要提交保全申請書、擔保書、擔保財產。
保全申請書主要包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申請事項(申請人要求保全被申請人價值多少元的財產等)、申請理由等三項內容,保全申請書需要原告本人簽字按手印簽字。
擔保書就是擔保人用自己為財產為保全行為提供擔保的承諾。擔保書中需要寫明具體的擔保財產及擔保事項。
擔保財產需要提供擔保財產的所有權證書。如果無法提供擔保財產的,申請人可以去保險公司購買訴訟保全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會為該保全行為提供擔保,并向申請人出具保單。一般擔保財產必須達到保全數額的三分之一。
三、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一般情況下,擔保人不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出現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話,擔保人就需要在擔保財產價值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法院訴訟保全流程“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