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印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印章
不可以的!
刻章,必須去工商認可有資質(zhì)的刻章店,上次去,老板說,印章里面有芯片的了!丟失要及時掛失!
不知真假,
不能私刻,違法的!
非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董事長兼股東,因其身份等權利外觀,讓交易對方產(chǎn)生合理信賴,其通過私刻公章對外簽訂合同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該公司仍應承擔責任。
一、盡管公司董事長并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在未經(jīng)股東會決議下,私刻公章簽訂擔保合同。但因其具有公司董事長和股東身份等權利外觀,足以讓交易相對人產(chǎn)生合理信賴,因而構成表見代理。
二、在公司設有董事長的情況下,由董事長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況是普遍現(xiàn)象。雖然董事長不一定同時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但根據(jù)《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其相較于公司其他管理人員顯然享有更大的權力,故其對外實施的行為更能引起交易相對人的合理信賴。
三、董事長作為公司的股東,且在簽訂涉案民事協(xié)議時持有本公司的公章,盡管刑事判決已經(jīng)認定該公章為其私刻,但結合在公司所任特殊職務以及股東身份等權利外觀,已經(jīng)足以讓交易相對對方產(chǎn)生合理信賴,讓其負有對公章真實性進行實質(zhì)審查的義務,對于相對人要求過于嚴苛,不利于保護交易安全。因此該行為已構成表見代理,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綜上為避免未來發(fā)生類似敗訴,提出如下建議:
1、為防止股東擅自為他人提供擔保,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權益,可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間協(xié)議約定高額違約金,向未依公司章程,未經(jīng)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私自代表公司簽訂擔保合同的股東追究其違約責任。
2、公司內(nèi)部的權力配置在滿足《公司法》規(guī)定的公司結構要求的同時,也應考慮公司內(nèi)部管理和對外決策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盡量不要分置董事長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防止出現(xiàn)“真假孫”的情況,增加公司被他人表見代理的風險。
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只有在貸款人已經(jīng)向借款人交付借款金額的時候,才能認定借款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公司尚未向借款人交付借款金額,那么這個合同就尚未訂立,也就對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如果借款人基于對貸款人的合理信賴,認為能按約定取得借款,遂開展相關后續(xù)商事活動,最終因借款不能到位而導致商業(yè)計劃落空或蒙受損失的,貸款人應就借款人的信賴利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貸款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其法定代表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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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要想確認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一下生效要件:
第一、合同當事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對公司而言,合同應該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訂。《合同法》第50條規(guī)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實。由于合同是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如果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不自由都會影響到合同的效力。
第三、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通常情況下,只要不是法定代表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司、集體和國家的利益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法規(guī)定加蓋公章和法人簽字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即使是假章也不影響效力,但是私刻印章是違法行為!
涉嫌私刻公司企業(yè)印章犯罪,可以報警處理。更重要的,犯罪分子會利用私刻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假冒你公司名義實施詐騙犯罪或者盜竊你公司財物。如果犯罪分子是你公司業(yè)務代表或者離職員工,他利用私刻的印章實施的民事行為,可能構成表見代理,因此對外形成的債務,你們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1、偽造公司印章罪規(guī)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是指沒有辦理合法手續(xù),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為的犯罪。犯罪對象是公司的印章。所謂印章,是指公司刻制的以文字、圖記表明主體同一性的公章、專用章,它是公司從事民事活動的符號和標記。而你所述是公章的掃描印影,我國刑法并沒有具體規(guī)定偽造公司印章是否包括偽造印章的印形和印影。
2、刑法對偽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名稱未見有犯罪規(guī)定。
3、按刑法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及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管理秩序罪的條文規(guī)定,該罪項下有幾十種具體犯罪罪名,且是否涉嫌犯罪,并非你簡述的“證據(jù)線索”就可探討清楚的。
行為犯罪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的以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起訴這個法人可以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第2款
法定代表人超越職權簽訂的合同,代表行為有效,公司應承擔責任。
合同法 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印章“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